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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尊重基督作頭並活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裡(週二)







基督是召會的頭,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這是甚麼意思?這意思是,一切的權柄都在祂裡面;而一切的權柄都在祂裡面,乃因一切的生命是在祂裡面。整個身體乃是歸結在頭裡面,頭是身體生命的總匯;身體本身沒有生命。約壹五章十一節說,『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裡面。』即使神把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了,但這生命仍然在祂兒子裡面。神的兒子並沒有與這生命分開,祂仍然把永遠的生命留在祂自己裡面。十二節是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不是說,人有了生命,就有生命。我們不是得著生命本身,而有生命;乃是得著神的兒子,而有生命。基督徒是從主接受了生命,但這生命並未離開主。信徒不是單與這生命發生關係;信徒與這生命發生關係,就是與神的兒子發生關係。這生命使我們成為基督身上的肢體;這生命的關係,就叫我們不能脫離頭,因為我們的生命乃是從元首流下來的。(基督的奧祕,三三至三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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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