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他的著作中也說到『這些事』,〔彼後三16,〕…因此,彼得題到保羅的著作以加強自己的著作,特別是關於神對信徒行政和管教的審判。保羅在他的著作裡,也一再有力的強調這事。(林前十一30~32,來十二5~11,二3,四1,六8,十27~31,39,十二29,林前三13~15,四4~5,林後五10,羅十四10。)
這種推薦是何等美麗、超絕!雖然哥林多人照自己分門別類的喜好,想要把彼得和保羅分開,(林前一11~12,)彼得卻推薦保羅,說保羅和他一樣,教導『這些事』;又說保羅的著作不該被曲解,乃該被重看,和其餘的經書一樣,該得著與舊約同樣的尊重。…彼得放膽承認,早期的使徒如約翰、保羅和他自己,雖然風格、辭句、發表、見地的角度、教訓的陳明,各不相同,但他們都有分於同樣惟一的職事,就是新約的職事。(林後三8~9,四1。)這樣一個職事的中心點,乃是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供應給人;這三一神經過了成肉體、過人生、釘十架、復活、升天等過程後,藉著基督的救贖並憑著聖靈的運行,把祂自己分賜給祂的贖民,作他們惟一的生命之分,並生命的供應和一切,好照著父永遠的定旨,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總結於三一神完滿的彰顯,就是三一神的豐滿。(聖經恢復本,彼後三16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