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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在神行政下過基督徒的生活(週五)







〔按照彼前五章五節,〕在召會裡的每個人,包括長老,都該以謙卑束腰。…『束腰』在這裡用作比喻,表徵在服事時穿上謙卑為美德。這比喻顯然是出於彼得的印象,就是主如何以手巾束腰,降卑自己洗門徒的腳,特別是洗彼得的腳。(約十三4~7。)
神敵擋高舉自己在別人之上,並且看自己比別人強的人。我們不該狂傲,並且表現自己在別人之上,卻該以謙卑的圍裙束腰。穿上這樣的圍裙,總會使我們降低,並使我們卑微。
彼前五章五節的『謙卑』,原文也是卑微的意思,與馬太十一章二十九節者同,那裡主耶穌說,『我心裡柔和謙卑。』狂傲是高傲,但謙卑是卑微。我們若要在召會生活中降卑自己,就需要成為卑微的。我們不該高舉自己,卻該一直使自己卑微。這樣,我們就會在接受三一神作生命供應的地位上;我們會得著神賜給謙卑信徒的恩典。
〔彼前五章六節〕裡的『要謙卑』,原文為被動式,指明神使我們謙卑,這主要的是藉著逼迫的苦難。(10。)然而,這需要我們與神的工作合作;我們必須甘願在神大能的手下成為謙卑、卑微的。因此說『要謙卑』。『謙卑』是被動的,而『要』是主動的。當神行動,在我們身上工作時,我們需要採取主動,讓祂在我們身上工作;採取主動是主動的,讓祂工作是被動的。這就是我們甘願服在神的手下,神的手是有大能為我們作成一切的。(彼得前書生命讀經,三五六至三五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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