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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尊重基督作頭並活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裡(週四)







身體的生活就是在頭之下與眾肢體共同生活。(西一18。)我們過身體的生活,首先,要在頭之下,以頭為生命、為主體、為中心。(弗四15~16。)許多人要聖潔,要屬靈,要得勝,都是他自己的主張,他沒有在基督這頭之下,他的頭就是他自己。這就叫他不能有身體的生活。我們若要有身體的生活,無論想甚麼,作甚麼,都要受基督這頭的支配,並以祂為全人的中心。其次,要與眾肢體配搭,活出彰顯頭的生活。(羅十二5。)我們要學習在身體裡過生活,一直服在頭之下,且顧到身體的感覺,與眾肢體共同生活。我們不是以自己的屬靈、聖別、得勝為中心,那會叫自己顯得獨特、超群,而要求、定罪別人;我們也不是遵守一些規條,使自己和別人相同;我們乃是活在靈中,生機的且配搭的顯出基督。(主所渴望的合一與同心並祂所喜悅的身體生活與事奉,三七至三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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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