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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神的奴僕(週六)



許多基督徒服事神,但他們沒有站在門框旁邊,他們的耳朵也沒有用錐子穿過。他們憑自己行事,不照著從主人所聽見的去行。他們照著自己的觀念、喜好和意念作許多的事。
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都必須是祂的奴僕。我們應當說,『主阿,我愛你。即使我能自由出去,我也不要離開你。我愛你,我愛你的召會,我也愛你的兒女。』一方面,我們可以證實,召會生活是何等的享受,何等的榮耀。另一方面,在召會生活中,我們都必須成為奴僕。舊約和新約都指明,神的子民需要有奴僕的靈。(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九五七至九五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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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