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 人救主的升天乃是祂經過創造、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與復活的過程,是神也是人,是創造主也是受造者,又是救贖主、救主、以及賜生命的靈,就職進入祂天上的職任,以執行神的行政,並完成神新約的經綸—路二四44~53,徒二36,來二9,十二2
貳 基督在祂的升天裡超越陰間(拘留死人的地方)、地(墮落之人行動反對神的地方)、空中(撒但和他黑暗權勢行事抵擋神的地方)、和諸天(撒但能去的地方)—弗一20~21,四8~10,來四14,七26
參 從升天和超越的基督向著召會有一種輸供;(弗一19~23;)祂超越的輸供包括了三一神一切豐富的分賜(3~14)
肆 基督在升天裡,在祂天上的職事裡服事我們,是藉著將祂自己作為新約禧年的實際分賜到我們裡面,給我們享受—來八2,路四18~22
伍 基督在祂升天裡,在祂天上的職事裡,作為賜生命的靈,用三一神的豐富變化我們,使我們成為『華轎』,就是基督行動的器皿,基督的乘具,基督的『車』,為著基督在祂身體裡的行動,並基督為著祂身體的行動—歌三9~10,參林後二12~17
陸 基督在升天裡,在祂天上的職事裡,正在盡功用作我們的大祭司—來七25~26,八1~2,參徒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