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十二章二十八節似乎是很簡單的話,但我們需要查考這一節,來看其中更深的意義和啟示。我們要問:『難道主…不能說,祂是靠著自己趕鬼,好使祂自己的國臨到人麼?』…如果子這麼作,祂就是單獨行動。…祂趕鬼的方式給他們看見,祂是謙卑的。祂不是單獨的。祂不靠自己作甚麼,也不為自己作甚麼。祂乃是靠著神的靈作事,為著神的國作事。祂從未靠自己或為自己作甚麼。這豈不是很美麼?這給我們看見神聖三一裡的優越。
這的確是我們配搭的好榜樣。主已經產生了一個身體,是由許多肢體所構成的,所以眾肢體都當學祂。祂靠神的靈,為父神作工。祂從未靠自己,或為自己作任何事。這豈不是我們在祂身體裡配搭的榜樣麼?我們的行為應當就像我們的元首。…今天在召會生活裡,由於缺少正確的配搭,基督的身體還沒有充分的建造起來。我們若要與身體裡的眾肢體有配搭,就必須學我們的元首基督,以祂為我們的榜樣。我們不該靠自己,或為自己作甚麼。我可能照著神的旨意作一件事,但我所作的不該靠自己,乃該靠一些其他的人。不僅如此,我所作的也不該為我自己,乃該為神在地上的權益,權利。這是美麗的,而這樣的美麗,乃是真實的優越,真實的神聖屬性,也是絕佳的美德,是我們所需要效法的。(在神聖三一裡並同神聖三一活著,五○至五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