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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作『總括』之段落的工作(一)經歷復活的基督作為那是靈的基督—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的靈(週四)







〔在行傳十六章七節,〕耶穌的靈是神的靈特別的說法,指成為肉體之救主的靈,這位救主就是在人性裡的耶穌,經過了為人的生活和十字架的死。這指明在耶穌的靈裡不僅有神的神聖元素,也有耶穌的人性元素,以及祂為人生活並受死的元素。保羅傳講的職事,乃是在人的生命裡,為著人類並在人類中間,一個受苦的職事,因此需要這樣一位包羅萬有的靈。耶穌的靈就是在受苦人性裡之耶穌的實際。我們若沒有這耶穌的靈,耶穌對我們就不實際。但今天耶穌對我們很實際,因為我們有耶穌的靈,作耶穌的實際,實化。(那靈,一八至一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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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