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八節裡有一件趕逐污鬼的事例。有一個被污靈附著的人喊叫,主耶穌斥責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23~25。)這污靈不是墮落的天使,乃是鬼,(32,34,39,路四33,)就是一種活類脫體的靈。這些活類曾生存在亞當以前的世代,因參與撒但的背叛而受了神的審判,成為脫體的靈。(見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二篇。)墮落的天使,在空中與撒但一同作工;(弗二2,六11~12;)這些污靈,就是鬼,在地上與撒但一同行動。二者都為著撒但的國,邪惡的在人身上活動。鬼附著人,表徵撒但霸佔神為祂目的所造的人。這位來消除撒但作為(約壹三8)的奴僕救主所行的第三件事,作祂對神服事的一部分,乃是將這些鬼從鬼附的人身上趕出去,(可一34,39,三15,六7,13,十六17,)使他們從撒但的轄制中得著釋放,(路十三16,)脫離撒但黑暗的權勢,(徒二六18,西一13,)進入神的國裡。(可一15。)(馬可福音生命讀經,六二至六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