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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作『總括』之段落的工作(一)經歷復活的基督作為那是靈的基督—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的靈(週一)







〔在約翰二十章二十二節,〕主耶穌吹氣到門徒裡面,…祂稱這氣為聖靈。在希臘文裡,聖靈也是聖氣。…這些經文清楚的給我們看見,那靈不是另一個身位,而是子的氣。我們不該認為吹氣的是一位,氣是另一位。事實上,氣與吹氣者是同一位。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乃是氣。這指明子基督在復活裡回來,乃是那靈。這就是何以一些早期的聖經學者稱這樣一位基督為『是靈的基督』。約翰二十章的基督,乃是在復活裡是靈的基督。祂完成了所有的過程以後,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這賜生命的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神新約的經綸,九三至九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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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