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十八章三節的寡婦表徵信徒。就某種意義說,在基督裏的信徒在今世是寡婦,因他們的丈夫基督(林後十一2)不在他們這裏了。 主在這個比喻中指明,基督裏的信徒有一個對頭,就是魔鬼撒但,對這對頭我們需要神的伸冤。我們應當為此恆切禱告,(見啟六9~10,)不可灰心。 照路加十八章四節看,那審判官多時不肯為寡婦伸冤。然後他心裏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我就給她伸冤罷,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4~5。)接著,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審判官所說的。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耐著,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我告訴你們,祂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心麼?』(6~8。)主在八節的話指明,神報復我們的仇敵,乃是在救主回來的時候。(路加福音生命讀經,三九八至三九九頁。)
▶ 『你若把聖經好好的讀過,就看見神有一個脾氣,就是不樂意顯揚。祂不願意在明處作事,祂喜歡在暗中作工。祂造了宇宙,祂就隱藏在宇宙中人所不知道的地方,以致人找不著祂。祂住在一個人裏面,但幾乎沒有人認識那個人。人接觸祂一次,不過看祂是一個稱為拿撒勒人耶穌的人。再接觸祂一次,就覺得祂是一個比常人更聰明的人。接觸祂第三次,就想這必定是一個申言者。人再接觸祂一次,就覺得這個人必定比申言者大多了。但要確切的找出祂是誰,不是容易的事。就連祂的門徒與祂同在三年半,還未能真正的認識祂。這在在告訴我們,祂是一直把自己隱藏著。有一刻祂把自己顯出來,隨後又隱藏回去。(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冊,一三至一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