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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週(週六)
【信徒(一)】

▶  路加十八章三節的寡婦表徵信徒。就某種意義說,在基督裏的信徒在今世是寡婦,因他們的丈夫基督(林後十一2)不在他們這裏了。  主在這個比喻中指明,基督裏的信徒有一個對頭,就是魔鬼撒但,對這對頭我們需要神的伸冤。我們應當為此恆切禱告,(見啟六9~10,)不可灰心。 照路加十八章四節看,那審判官多時不肯為寡婦伸冤。然後他心裏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我就給她伸冤罷,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4~5。)接著,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審判官所說的。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耐著,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我告訴你們,祂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心麼?』(6~8。)主在八節的話指明,神報復我們的仇敵,乃是在救主回來的時候。(路加福音生命讀經,三九八至三九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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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週(週五)
【信徒(一)】

▶  『你若把聖經好好的讀過,就看見神有一個脾氣,就是不樂意顯揚。祂不願意在明處作事,祂喜歡在暗中作工。祂造了宇宙,祂就隱藏在宇宙中人所不知道的地方,以致人找不著祂。祂住在一個人裏面,但幾乎沒有人認識那個人。人接觸祂一次,不過看祂是一個稱為拿撒勒人耶穌的人。再接觸祂一次,就覺得祂是一個比常人更聰明的人。接觸祂第三次,就想這必定是一個申言者。人再接觸祂一次,就覺得這個人必定比申言者大多了。但要確切的找出祂是誰,不是容易的事。就連祂的門徒與祂同在三年半,還未能真正的認識祂。這在在告訴我們,祂是一直把自己隱藏著。有一刻祂把自己顯出來,隨後又隱藏回去。(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冊,一三至一四頁。)

第二週(週四)
【信徒(一)】

▶  照聖經的啟示來看,聖靈住在我們裏面,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的功用:  聖靈進到我們裏面,首先乃是作素質的靈,為著我們的生存、所是、生命和生活。祂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總結,也就是基督在復活裏所成的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這靈進到我們這信祂的人裏面,(約二十22,)並活在我們裏面,作我們裏面神聖生命、性情和所是的素質。 〔第二,〕聖靈進到我們裏面,也是作生命的靈。(羅八2。)生命就是神聖三一的內容。當生命的靈進到我們裏面,就把神那永遠的生命分賜給我們,作我們的生命。…〔直到〕信徒全人靈、魂、體,…都為這生命的靈所充滿、聖別,且被模成神長子的形狀,〔29,〕成為神的眾子,作祂團體的彰顯。(真理課程一級卷四,六六至六七頁。)

第二週(週三)
【信徒(一)】

▶  我們一因信,得著主的生命,我們的名字就記在主的生命冊上。〔啟三5。〕主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我們得著主這永遠的生命,就永不滅亡。(約十28。)…我們因信得著永遠的生命,就永不滅亡,是沒有條件的。但主在這裏所應許的,名字不至於從生命冊上被塗抹,是以得勝為條件的。所以〔啟示錄三章五節〕…是一個賞賜的問題,不是一個恩賜的問題。因為恩賜是白賜的,賞賜纔是有條件的。既是賞賜,就是在千年國時。以永遠的救恩說,所有蒙恩的人都永不滅亡;以國度的賞賜說,只有得勝的信徒,得在千年國時,有名字享受永生的福分。…〔恩賜〕是白得的,〔賞賜〕是換得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冊,三○四至三○五頁。)

第二週(週二)
【信徒(一)】

▶  來世得永生,是在將來千年國的時候,只關係我們在國度時得賞賜,並不關係我們永遠得救。  主耶穌在〔馬可十章二十九至三十節〕說到今世和來世。今世就是現今的世代,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處的這恩典時代。來世是將來的世代,也就是將要來的國度時代。主在這裏應許說,我們若為祂和福音撇下一切,必在來世得永遠的生命。這給我們看見,來世得永遠的生命,乃是一個賞賜,是需要我們出代價—就是為主和福音撇下一切—纔能得著的。…前面所看的,…是一信就得著永遠的生命;這是在今世撇下一切,等到來世纔得著永遠的生命。所以這不關係我們永遠得救,乃關係我們在國度時得賞賜。(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冊,三○一至三○二頁。)

第二週(週一)
【信徒(一)】

▶  永生(永遠的生命)…是聖經中一個很大的題目,並且也可以說,是神在祂的救恩裏所賜給我們的最大的福分。關於得著永生,享受永生的福分,聖經給我們看見,是分作三個不同的時期的。一個是在今世得永生,一個是在來世得永生,另一個是在永世享永生。…今世得永生,是在我們相信的時候。我們在今世相信主的時候,就得著永生,不必等到來世或永世纔得著。  許多人把永生領會錯了,以為永生乃是永遠的福氣。其實聖經給我們看見,永生不是永遠的福氣,乃是永遠的生命。永生雖然能叫我們得到永遠的福氣,但永生的本身卻不是永遠的福氣,乃是永遠的生命。這個永遠的生命,在這裏說,是起初就有的。〔約壹一1。〕只有神的生命,是起初就有的。所以這個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是在宇宙和時間之先就有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冊,二九七至二九八頁。)

第一週(週六)
【信徒(一)】

▶  在新約裏,信徒也稱為基督徒。〔徒十一26,二六28。〕…在行傳十一章二十六節,『基督徒』是羞辱的名稱。在安提阿的門徒給人加上這樣羞辱的綽號,指明他們必定為主作了剛強的見證,使他們在不信的人眼中顯得不同且特別。(新約總論第五冊,九九頁。)

第一週(週五)
【信徒(一)】

▶  『聖徒』一辭指那些被分別且聖別歸神的人。…在基督裏的信徒乃是蒙召的聖徒,〔林前一2,〕並不是蒙召作聖徒。這是地位上的事,是地位上的聖別,為了達到性質上的聖別。  按照文法,在林前一章二節,『給…神的召會』與『給在基督耶穌裏被聖別〔的人〕』是同位語,指明『給…神的召會』等於『給在基督耶穌裏被聖別,蒙召的聖徒』。這有力的指明,召會是眾聖徒的組合,眾聖徒是召會的構成分子。…就個別說,我們是聖徒;就團體說,我們是召會。(新約總論第五冊,九二至九三頁。)

第一週(週四)
【信徒(一)】

▶  『信徒』這名稱,標明他們是照著神新約信仰的經綸,〔信入〕基督是神兒子的人。…任何對基督沒有信,〔沒有信入〕基督的人,必然不是信徒。 信徒是那些接受基督作他們生產的生命,使他們成為神兒女的人。〔信入〕基督等於接受祂。我們〔信入〕基督,就是接受祂。我們藉著〔信入〕祂而接受祂。(新約總論第五冊,八三、八八頁。)

第一週(週三)
【信徒(一)】

▶  〔有些人〕可能認為主的恢復只是為著地方召會的恢復。我說『不錯』,然而有一個『但是』。…地方召會有許多顯於物質事物的方面。你必須安排長老、設立執事,以照顧許多外面的事務。但就基督的身體而言,沒有物質的事物。地方召會幾乎百分之九十是物質的,但卻該是為著屬靈的一面,這屬靈的一面就是基督的身體。  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一種團體的生活,不是個人的生活。這團體的生活是許多聖徒的集大成,這些聖徒被他們裏面那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神所救贖、重生、聖別並變化。藉著這內住之終極完成的神,這些蒙救贖的聖徒就被作成實際的神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冊,一五七頁。)

第一週(週二)
【信徒(一)】

▶  我們不要模倣這世界的樣子,就是不要講時髦,卻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聖經裏講的更新,乃是心思的更新,完全是心思的問題。心思就是我們的心理、我們的哲學、我們的宗教思想、以及對人事的看法等。我們需要被更新,主要的是我們的心思要更新。  以弗所四章二十三節說,『在你們心思的靈裏得以更新。』前面一節說到脫去舊人,(22,)後面一節說到穿上新人,(24,)…心思的靈是指我們那與神的靈調和的重生之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裏,管制我們的心思。這樣,我們的心思就得著更新。此外,羅馬八章六節說,『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這也給我們看見心思的重要;我們必須將心思置於靈,我們的心思纔有可能得著更新。(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冊,五一九至五二○頁。)

第一週(週一)
【信徒(一)】

▶  首先,信徒被稱為門徒。『門徒』一辭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裏常常使用,但在書信裏完全沒有用到。〔在〕馬太五章一節…基督在山上坐下,祂的門徒(不是那些群眾)到祂跟前來,作祂的聽眾。…聚集在祂周圍的群眾是外圈,但祂的門徒是內圈。這些門徒是猶太信徒。然而,當他們在山上聽國度憲法的頒佈時,不是猶太人的代表,乃是新約信徒的代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耶穌告訴祂的門徒要去,使萬民,就是外邦人,作主的門徒。這就是說,萬民要悔改成為門徒。所以,猶太和外邦信徒都是門徒。(新約總論第五冊,八○頁。)

第一週(綱目)
【信徒(一)】

▶  壹 我們是基督的門徒,就是跟從基督,並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就是耶穌一生的真實光景,如四福音所記載的)而學基督的人;這是在基督的經歷裏經歷祂,好使我們能成為祂生機的繁殖和複製,使祂得著祂自己團體的彰顯,而在召會中並在新耶路撒冷裏得著榮耀。  貳 我們是基督裏的信徒,就是憑神兒子的信得生並活著的人;信廢除我們,並使我們活神、彰顯神、且將神供應到人裏面。  參 我們是神的聖徒,是被分別且聖別歸神的人。  肆 我們是基督徒,基督人,與基督是一,因著與基督生機的聯結,有祂作我們全備供應的內容,好在日常生活中活祂,使祂得以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