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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六)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在約翰福音裏,神國的啟示是基於三章的兩節聖經。三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五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要見神的國,就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就必須從水和靈生。水表徵我們眾人受浸所歸入之基督的死,靈表徵復活。(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五六一至五六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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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五)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基督在我們裏面的長大,就是國度的來臨。禱告說『願你的國來臨』,這雖然很好,但禱告說『主阿,願你在我裏面長大』更實際。『願你的國來臨,』可能只是一個宗教儀式上的套語。雖然這禱告被千千萬萬的基督徒複誦超過一千九百年了,國度仍然沒有來臨。主答應那個禱告不太困難,但我們要讓祂在我們裏面長大就很困難。…藉著靈裏貧窮和清心,我們就能讓主有立場在我們裏面長大;這長大就是國度真正的來臨。我們越快讓祂在我們裏面長大,就越加快國度的來臨。(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二年第二冊,六三至六四頁。)

第一週(週四)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無論不信的人多有道德,他們只有人的良心可遵照;而因著人的墮落,良心已大大受了破壞。…他們受破壞的良心不太有作用。即使不信者的良心的確起作用,那也是他們僅有的。  我們信徒不僅有受造的良心,也有得更新的良心。我們的良心,是我們靈的一部分,(羅九1,參八16,)藉著我們靈的重生得了更新。除了這得更新的良心以外,我們還有這五樣重大的東西:神聖的生命、神聖生命的律、聖靈、基督和神。因此,不信者受造的良心,和那有三一神這神聖生命內住的信徒得更新的良心,其間是無法比較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一冊,七三四至七三五頁。)

第一週(週三)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羅馬八章六節說,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二節說到生命之靈的律,十一節說到那住在我們裏面的靈。…〔在〕以弗所四章十八節有神的生命。不信的人與神的生命隔絕。接著十九節說,他們『感覺…喪盡』。希伯來八章十節說,在新約裏,神將祂的律法寫在信徒裏面;然後約壹二章二十七節說到膏油的塗抹在凡事上教導信徒;約翰十五章四至五節說到我們與主的互住;腓立比二章十三節說到神為著祂的美意,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事。…在全本新約裏,你找不到直接用『生命的感覺』一辭的經文;但以上所列的經文,都透徹的含示並說到生命的感覺。(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一冊,七二九至七三○頁。)

第一週(週二)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主〔在約翰三章三節和五節〕的話清楚的啟示,重生是進神的國惟一的入口。要進入神的國,我們必須重生。除此以外,我們再無別路可以進入神的國。神的國就是神的掌權。這是一個神聖的範圍,人必須有神的生命纔能進入。只有神的生命纔能領悟神的事物。因此,要看見或進入神的國,需要由神的生命所重生。  國度總是與生命有關。…只有人纔能有分於人的國度,因為只有人纔有人的生命。因此,若無神的生命,我們怎能有分於神的國?(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一二一至一二二頁。)

第一週(週一)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人作為受造者並無神的生命,也無分於神的國。尼哥底母雖是上流人,是好人,但他沒有神的生命,因此不明白神的事,也無分於神的國。國是個範圍,也是個生命的領域(界)。範圍是權柄的事,界是生命的事。要明白某界裏的事,就必須有某種的生命;照樣,要服某範圍內的權柄,也必須有某種的生命。  國也是個界;人的國是人的界,神的國是神的界。界是生命的事;你有那種生命,就能有分於那種界,反之亦然。你有分於人界,因為你有人的生命;你有分於神界,就必然有神的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五年第二冊,四六一至四六二頁。)

第十二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神國的入門是重生,其發展是信徒在神聖生命裏的長大。神的國在今天是召會的生活,是忠信的信徒在其中生活的,(羅十四17,)並要發展為要來的國度,作得勝聖徒在千年國裏所要承受的賞賜。(加五21,弗五5。)至終,神的國要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神永遠的國,並神永遠生命之永遠福分的永遠範圍,在新天新地裏給神所有的贖民享受,直到永遠。(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三二頁。)

第十二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雖然使徒行傳沒有告訴我們,關於國度主說了甚麼,但我們可以藉著主其他部分的話,推論祂所說的。在福音書裏,主耶穌教導門徒許多關於國度的事。…在福音書,當主說到國度時,門徒不能領會主,就是他們的『教授』,所教導他們的。因此,我信主耶穌在復活與升天之間的四十天裏,重複祂的教訓。  當主耶穌在死而復活以前對門徒講說國度的時候,祂還不在他們裏面,因為祂仍然在肉體裏。因著那時主不在門徒裏面,他們就沒有屬靈的見識來領會神的國。(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二九至三○頁。)

第十二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我們為主作那一種工,在於我們受那一種靈的引導、指引、教導並構成。保羅不是由神的靈或耶和華的靈所構成,而是由聖靈與耶穌的靈所構成。保羅是盛裝三一神的器皿,完全由聖靈(涵括了主的成為肉體和出生),與耶穌的靈(涵括了主的人性、為人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分賜生命的復活和升天)所構成。保羅乃是由這包羅萬有的靈所構成的人。因此,他出來傳講的時候,能真實的傳講耶穌基督。  這靈應當成為我們的構成,然後我們的工作就要成為這靈的彰顯。譬如,你認為以利亞可能受聖靈引導麼?他可能為耶穌這帶著人性、為人生活、死、復活和升天的成為肉體者作工麼?不,以利亞…只有神的靈與耶和華的靈。以利亞可能有能力的靈,卻沒有由耶穌的靈所構成。因這緣故,他絕不能傳講耶穌是那包羅萬有者,或將祂這樣的一位傳輸給人。(使徒行傳生命讀經,四四○頁。)

第十二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聖靈』這名稱第一次是用在主耶穌成孕的時候。乃是到了這時,為著…替基督的來臨豫備道路,並為祂豫備人體,纔用聖靈這名稱。(路一15,35,太一18,20。)…〔聖靈〕這名稱涵括主的成為肉體。因此,按首次題到的原則,聖靈與基督的成為肉體和出生有關。  在行傳十六章七節,路加從聖靈轉到耶穌的靈。耶穌這人,首先過為人的生活,然後被釘十字架並復活,又升到諸天之上,被立為主為基督。耶穌的靈所涵括的比聖靈所涵括的更多。聖靈僅僅涵括主耶穌的成為肉體和出生,但耶穌的靈涵括祂的人性、為人生活、死、復活和升天。(使徒行傳生命讀經,四三六至四三七頁。)

第十二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裏〕『祂…自己的血』這辭很不尋常。神就是神;祂不是人或受造之物。那麼,神這位創造主怎麼會有血?在成為肉體之前,神的確沒有血。然而藉著成為肉體,我們的神,創造主,那永遠者,耶和華,就與人調和。結果,祂不再僅僅是神—祂成了神人。祂這位神人確實有血,祂就是用這血買來了,得著了召會。  當基督這位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時,祂不僅作為人受死,也作為神受死。死在十字架上的,乃是從神成孕,並且帶著神而生的那一位。因為祂是神人,所以神的元素在祂裏面,神聖的元素與祂的人性調和。神就這樣將自己聯於人性,來作救主,(路二11,)為我們受死、流血。(新約總論第七冊,二○二至二○三頁。)

第十二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壹 神聖的三一乃是整本新約的架構;照樣,神聖的三一也是使徒行傳的結構;一章又一章,使徒行傳揭示出神聖三一為著執行神新約經綸而有的運行。  貳 『耶穌的靈』是神的靈特別的說法,指成為肉體之救主的靈,這位救主就是在人性裏的耶穌,經過了為人的生活和十字架上的死。  參 神的國乃是使徒行傳中使徒們傳講的主題。

第十二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升到天上;(弗四8~9,來九24;)聖經也說,祂被帶到天上,並且被神高舉。(可十六19,路二四51,腓二9。)神高舉祂以後,聖靈就澆灌在門徒身上。子升天,父高舉祂,那靈澆灌下來。三一神—父、子、靈—完全包含在〔子的〕升天和那靈的澆灌裏。三一神包含在子的死裏,三一神包含在子的復活裏,三一神也包含在子的升天和高舉裏。父、子、靈是與子的升天和那靈的澆灌調在一起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二六六至二六七頁。)  被高舉的基督接受聖靈的應許,實際上就是接受聖靈自己。基督在素質一面,為著祂在人性裏的所是,由聖靈成孕;(路一35,太一18,20;)基督在經綸一面,為著祂在人間的職事,被那靈所膏。(三16,路四18。)祂復活升天以後,仍然需要在經綸一面再次接受那靈,使祂能將自己澆灌在祂的身體上,以在地上完成祂天上的職事,成就神新約的經綸。(聖經恢復本,徒二33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