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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週(週六)
【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  約翰在約壹四章十六節說,住在愛裏面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住在愛裏面,就是過著習慣的用這愛愛別人的生活,使神能在我們身上得著彰顯。住在神裏面,就是過著以神自己作我們裏面內容和外面彰顯的生活,使我們能絕對的與祂是一。神住在我們裏面,就是在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並在外面作我們的生活;這樣,祂就能實際的與我們是一。  說我們住在愛裏面,就住在神裏面,意思就是我們所住在其中的愛就是神自己。這指明我們對別人的愛該是神自己。我們若住在那就是神自己的愛裏面,我們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我們裏面。(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三七三至三七四頁。)

第三週(週五)
【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  主耶穌受浸以後,那靈降在祂身上。然後主就開始祂工作並盡職事的行動。…主過著一種傳講、教訓、趕鬼、醫病、並潔淨痲瘋的生活。對祂來說只有一件事,就是祂的生活,這生活就是祂的工作、行動和職事。主無論作甚麼,講甚麼,到那裏去,這些都是祂生活的一部分。(馬可福音生命讀經,五五四頁。)

第三週(週四)
【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  我們若領悟自己需要基督作我們的燔祭,…我們需要按手在主身上,為要有〔正確且〕主觀的禱告。…我們可以說,『主,我按手在你身上,使我自己與你聯合,你也與我聯合。』…〔這樣,〕那賜生命的靈,也就是我們按手在祂身上的這位基督,就立刻在我們裏面運行、作工,叫我們過一種彀資格作燔祭的生活。(利未記生命讀經,三七頁。)

第三週(週三)
【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  惟一討神喜悅的生活,就是重複基督在地上所過的生活。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的生活,乃是討神喜悅的生活。這樣的生活是神的喜悅。  燔祭表徵基督,主要的不是在於贖罪,乃是在於為神而活,使神得著滿足。基督作贖罪祭,是為著贖人的罪;但祂作燔祭,乃是過一種完全且絕對為著神並滿足神的生活。…在四福音書,祂被陳明為絕對與神是一的一位。祂神聖的屬性彰顯於祂人性的美德,有時祂人性的美德又彰顯於祂神聖的屬性,並同著祂神聖的屬性彰顯出來。祂在地上末了的日子中,常面對邪惡、詭詐的反對者—經學家、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希律黨人,並受到他們的察驗、查問,那時祂人性的美德藉著祂神聖的屬性得著彰顯,有時祂神聖的屬性又彰顯於祂人性的美德。(利未記生命讀經,九八、三○頁。)

第三週(週二)
【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  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是指耶穌一生的真實光景,如四福音書所記載的。外邦墮落之人不敬虔的行事為人乃是虛妄;但在耶穌敬虔的生活裏乃是真實,實際。耶穌在生活中總是在神裏面,同著神並為著神行事。神是在祂的生活中,並且祂與神是一。這就是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我們信徒,既以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得了重生,並在祂裏面受過教導,就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了基督。(以弗所書生命讀經,四七六至四七七頁。)

第三週(週一)
【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  聖新約很重的指明,我們應當活基督。保羅…宣告說,『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但以弗所四章二十節這裏告訴我們,我們學了基督。  基督對我們不僅是生命,也是榜樣。(約十三15,彼前二21。)我們照著祂的榜樣跟祂學,(太十一29,)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是憑祂在復活裏作我們的生命。…主耶穌並沒有直接進到我們裏面作生命。祂乃是在地上活了三十年之後,又盡職了三年半。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一生當中,設立了模型,模子,榜樣…。寫四福音書的一個原因,就是要給我們看見,神所要之生命的模型是甚麼,能滿足神並完成祂定旨之生命的模子是甚麼。因這緣故,新約從四方面給我們一部獨特的傳記—主耶穌的傳記。主耶穌設立了啟示在福音書裏的模型之後,就被釘在十字架上,然後進入復活。祂乃是在復活裏,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以弗所書生命讀經,四七四至四七五頁。)

第三週(綱目)
【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  壹 神心頭的願望是要『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也就是記載在四卷福音書裏耶穌神人生活的實際光景,能藉著實際的靈重複於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成為基督身體的實際,就是神經綸中的最高峰,而有新的復興。  貳 惟一討神喜悅的生活,就是重複基督在地上所過的生活;這是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的生活。  參 在完成神新約職事的事上,作為燔祭之實際的主耶穌不從自己作甚麼,祂不作自己的工,祂不說自己的話,祂作每件事都不憑自己的意思,祂不尋求自己的榮耀;祂絕不失望,因祂只以神為滿足。  肆 我們住在那是神自己的愛裏面,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基督作為燔祭的實際,曾在這世上活出神就是愛的生活,如今祂是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在這世上活出同樣愛的生活,與祂所是的一樣。

第三週(週六)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  身體的感覺,這是個宇宙的東西。所以,絕不要輕看我們裏面所得著的生命,那一個生命裏的感覺,是太大的一個東西。可惜,這個感覺在我們裏面受了限制。因著我們有自己的感覺,有自己的眼光,這些感覺、眼光就成了我們裏面的限制。  我們若是有身體的感覺,凡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蒙恩,不論是不是我們所在的地方,我們都會一樣的快樂,甚至會因別處召會蒙恩而更加快樂。不管是不是我們所在的地方召會,只要有聖徒為難,有弟兄姊妹蒙恩,我們都感同身受,同樣的感到為難,同樣的感到快樂。若是我們能達到這個境地,我們這個人裏面對身體的感覺是豐富的,是超越地方的。就是這個感覺,叫基督的身體所得的供應,是言語無法形容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一冊,二五八至二五九頁。)

第三週(週五)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  宇宙召會就是所有地方召會的總和。…你若把地方召會一個一個都減掉了,就沒有宇宙召會了。…把一切的地方召會加起來,所得的總和,就是宇宙召會。這宇宙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  在新約的時候,神是要在每一個地方都設立召會,以表顯祂永遠的心意。神是要每一個地方召會,各自在她們所在的地方,代表基督的身體,為基督作見證。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宇宙召會在那個地方上的出現。所以,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徒八1,)在安提阿的召會,(十三1,)在哥林多的召會,(林前一2,)或在任何地方的召會,都是宇宙召會的一部分。在每一個地方的召會,都是宇宙召會在那個地方的一點出現。…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宇宙召會在那一個時候,在那一個地方,所顯出的一部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冊,二○一至二○二頁。)

第三週(週四)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  認識身體既是這樣實際的一件事,那麼我們憑甚麼纔能知道一個人已經認識了身體?我們至少可以找出三點來驗證:  人認識身體的頭一個證明,就是不能單獨。…人還未認識身體之前,他是單獨的,他也能單獨。他的生活、行動、工作、事奉都是單獨的,外表好像和弟兄們在一起,卻沒有真實的配搭和聯絡。但等到他在生命裏往前去,認識了一點身體,他就看見作基督徒不是單獨的,乃是團體的。他若要一直活在主裏面,就不能失去身體的交通,也不能離開肢體的配搭。到這時候,基督的身體對於他就是一個實際的東西。他在召會中,就再也不能單獨事奉了。他從最深處,感覺需要別人和他一同作基督徒。…沒有弟兄姊妹的配搭,就不能工作;沒有召會的扶持,也不能生活。到這時候,他就很自然的,和眾聖徒配搭成一個身體,而無法分離。所以,凡還能單獨的,就是沒有認識身體;凡真認識身體的,定規不能單獨。(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冊,六六四至六六五頁。)

第三週(週三)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  每一個要有屬靈爭戰的人,都必須先認識身體。可說沒有一件事,需要我們認識身體,比屬靈爭戰更急切。因為屬靈爭戰,並不是個人的,乃是身體的。不是我們單個信徒能彀和仇敵爭戰,乃是整個身體纔能對付仇敵。所以我們要說到屬靈爭戰,就不能不先來看認識身體。  我們這裏所說的身體,乃是指著基督那奧祕的身體,就是召會說的。這身體,乃是基督那在我們眾人裏面的生命,與我們調和而成的。當我們的生命經歷還在第二、三層裏面的時候,我們還是活在自己的生命裏,對主調成這身體的生命就無法認識。乃是當我們的己生命徹底解決了,有了過約但河的經歷,而進入第四層了,我們纔能摸著這身體生命的實際,而認識這身體。(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冊,六四九頁。)

第三週(週二)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  保羅告訴我們他和他的同工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之後,就說,『自己裏面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信靠自己,只信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後一9。)當使徒在患難的重壓之下,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他們也許問自己,他們受苦的結果是甚麼?答案或反應乃是死。〔9。〕然而死的經歷引我們進入復活的經歷。復活就是那叫死人復活的神。(約十一25。)十字架的工作了結我們的己,使我們在復活裏經歷神。十字架的經歷總是帶進對復活之神的享受。這樣的經歷產生並形成職事。(林後一4~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冊,一七一頁。)

第三週(週一)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  約翰用他在約壹五章四至十三節所寫的話作基礎,給我們看見這永遠的生命能勝過死。我們已經接受永遠的生命,這生命已經在我們裏面得著證實、證明並保證。…約翰〔在十四至十七節〕給我們看見,在我們裏面的永遠生命能勝過我們自己身上,並召會別的肢體身上的死。永遠的生命吞滅我們裏面的死,也吞滅別的肢體裏面的死。  我們在召會生活裏並不是單獨的生活。因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我們乃是和身體上同作肢體的一同生活。既然我們在身體裏,我們就是肢體,和其他同作肢體的在一起。永遠的生命不僅顧到我們自己的需要,也顧到我們周圍同作肢體者的需要。永遠的生命勝過我們裏面的死,也勝過我們弟兄裏面的死,特別勝過那些軟弱或有難處之人裏面的死。(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三九七至三九八頁。)

第三週(綱目)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  壹 約壹五章十四至十七節指明,我們不只擁有並享受永遠的生命,我們還能將這生命供應給基督身體上其他的肢體。  貳 我們若要供應生命,就需要認識、經歷並得著神作復活的神。  參 我們需要在生命上認識身體。  肆 我們需要在實行上認識身體。  伍 按照聖經的教訓和我們屬靈的經歷,的確有『基督身體的感覺』這個東西。

第三週(週六)
【挪亞、但以理和約伯─在生命線上過得勝生活以成就神經綸的榜樣】

▶  但以理六章非常重要,因為它給我們看見神在祂的選民身上如何執行祂的經綸,為著基督的來臨。神要執行祂的經綸,但需要人在地上為著祂的經綸禱告。神是藉著人作祂忠信禱告的管道,在地上執行祂的經綸。撒但的計謀是要阻撓那為著神行動的禱告。因此,本章的中心乃是人的禱告以執行神的經綸。  神的行動就像一列火車,必須有軌道讓它行動。人的禱告好像軌道,為神的行動鋪路。除了禱告之外,沒有別的路可以把神的經綸帶到完滿和完成。這是本章的內在祕訣。(但以理書生命讀經,五三頁。)

第三週(週五)
【挪亞、但以理和約伯─在生命線上過得勝生活以成就神經綸的榜樣】

▶  伯沙撒(尼布甲尼撒的後裔,巴比倫的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與他們對面飲酒。(但五1。)我們在此看見伯沙撒在神面前的荒淫放蕩。荒淫放蕩就是放縱飲食,為著淫亂的目的。  伯沙撒因著酒力的影響,吩咐人將他先祖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他與大臣、王后、妃嬪好用這些器皿飲酒,讚美那用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2~4。)他們把耶路撒冷聖殿中敬拜神所用的器皿拿來,用以拜偶像,那是褻瀆神的聖別。(但以理書生命讀經,四六頁。)

第三週(週四)
【挪亞、但以理和約伯─在生命線上過得勝生活以成就神經綸的榜樣】

▶  神在祂的經綸裏管理宇宙,為要成就祂的定旨,就是基督應該在萬有中居首位。…神若沒有一班子民,就無法使基督成為居首位的。  我們蒙神揀選作祂的子民,為叫基督居首位,我們乃是在神屬天的掌權之下。…在神屬天的掌權下,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羅八28。)…我們〔個人〕的宇宙包括我們自己、我們的家庭、以及召會。在我們的宇宙中,每一天都發生許多事,目的乃是要使基督居首位。我們需要看見這事,並順服神屬天的掌權。(但以理書生命讀經,九○至九一頁。)

第三週(週三)
【挪亞、但以理和約伯─在生命線上過得勝生活以成就神經綸的榜樣】

▶  在但以理三章,撒但設計謀,要藉尼布甲尼撒的盲目,引誘神失敗選民中的年輕得勝者拜偶像。(1~7。)尼布甲尼撒造了一個大金像,高六十肘(九十呎),立在巴比倫省的杜拉平原。(1。)…尼布甲尼撒將大臣和各等官員,並各省的官員,都招聚來,為他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且下令各族、各國、各方言的人,都要拜他的金像。(2~5。)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6。) 但以理的三個同伴,就是被擄的猶太人中年輕的得勝者,抵擋鬼魔的敬拜,而遭迦勒底人控告。(8~12。)迦勒底人妒忌但以理和他的同伴,就用他們拒絕拜金像為根據,在尼布甲尼撒面前控告他們。(但以理書生命讀經,三一至三二頁。)

第三週(週二)
【挪亞、但以理和約伯─在生命線上過得勝生活以成就神經綸的榜樣】

▶  王自己所用的膳食是玷污人的、不潔的,因為曾獻給尼布甲尼撒的諸神。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若喫那些食物,就是接受玷污,接受偶像,因而與撒但成為一。他們若這樣作,神就失敗了,在這地上就沒有甚麼能為著神自己〔但一10〕和神的權益了。這樣撒但就能誇口說,『神阿,你已經完全失敗了。在這地上,你已經沒有甚麼可以代表你,也沒有甚麼可以與你成為一了。』神在祂選民身上已經失敗了。現今如果他們被擄的後裔,年輕的一代,也跟隨他們先祖的腳蹤,神就要完全失敗了。然而但以理和他的同伴是為著神的;他們緊緊聯於神,忠心持守神,因著接受神而與神是一。  喫尼布甲尼撒自己所用的膳食,就是接受撒但作我們的供應而與撒但成為一。我擔心你們會去喫今日的尼布甲尼撒所供應給你們,他所用的膳食。我們在飲食、購物、所到之處、所行的事上必須謹慎,否則很可能接受與偶像有關、屬鬼的事物。我們喫甚麼,就是甚麼。我們若喫屬神的食物 —就是說,我們若喫『神食物』,神作我們的食物 —我們就與神是一了。(但以理書生命讀經,一二至一三頁。)

第三週(週一)
【挪亞、但以理和約伯─在生命線上過得勝生活以成就神經綸的榜樣】

▶  但以理書只有兩段。第一段包括一至六章,說到神墮落的選民中年輕的後裔(包括但以理),在被擄之中,勝過撒但進一步的詭計。這得勝乃是勝過屬鬼的飲食;(一3~21;)勝過那阻止人看見尼布甲尼撒夢中大人像(全人類歷史中人類政權的總和)之鬼魔的蒙蔽;(二;)勝過拜偶像的引誘;(三;)勝過那攔阻人看見諸天之神的諸天掌權的遮蔽;(四;)勝過對在神面前荒淫放蕩,褻瀆神的聖別之結果的無知;(五;)勝過那禁止得勝者忠信敬拜神的詭計。(六。)  尼布甲尼撒在他對但以理及其同伴所施那屬鬼魔的試誘中,也將原來指明他們是屬於神的名字,改為使他們與偶像成為一的名字。但以理這名,意思是『神是審判者』,或『神是我的審判者』,被改為伯提沙撒—『彼勒(賽四六1)的王子』,或『彼勒所寵愛的』。哈拿尼雅這名,意思是『耶和華曾以恩慈賜與』,或『蒙耶和華恩寵』,被改為沙得拉 —『蒙日神光照』。米沙利這名,意思是『誰是神所是的?』但他的名被改為米煞 —『誰能像女神煞克?』亞撒利雅這名,意思是『耶和華曾幫助』,被改為亞伯尼歌—『火神尼歌的忠僕』。(但以理書生命讀經,七至八、一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