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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週(週六)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羅馬八章十一節〕有三件事。第一,完整的三一神—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基督耶穌、並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第二,祂的分賜所需要的過程—含示在『耶穌』(重在成為肉體),『基督』(重在釘死與復活),以及『復活』這些辭裏;第三,祂將自己分賜到信徒裏面—由『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所表示,指明分賜不只發生在我們這人的中心,也達到圓周,達到我們全人。  『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不是指神醫,乃是指我們讓神的靈安家在我們裏面,用神的生命浸透我們全人的結果。(弗三16~19。)這樣,祂就將祂的生命賜給我們必死、漸死的身體,不僅醫治身體,更叫身體活過來,以完成神的旨意。(新約總論第十冊,七九頁。)

第五週(週五)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因著人的墮落,罪帶著死進入人的身體,使其在神的事上是死而無能的。雖然神已經在肉體中定罪了罪,(羅八3,)但這罪還沒有從人墮落的身體連根拔除。因此,我們的身體仍是死的。  〔羅馬八章十節的靈〕指重生之人的靈,與墮落之人的身體相對。這靈不是神的靈,因為這裏題到靈是生命,須有基督在我們裏面為條件;但神的靈是生命,不需要任何條件。因此,這裏因義是生命的這靈,只能指我們人的靈,不是指神的靈。  在神的稱義裏,我們已經得著祂所賜給我們的義,就是三一神自己,進到我們的靈裏。這義帶來生命,(五18,21,)所以我們的靈就成了生命。  我們的靈不僅蒙了重生被點活,並且成了生命。當我們相信基督,祂神聖的生命之靈,就進到我們的靈裏,與我們的靈調和,二靈成為一靈。(林前六17。)因此,我們的靈不僅是活的,而且是生命。(聖經恢復本,羅八10註4,註5,註6,註7。)

第五週(週四)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保羅在羅馬八章九節說,『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節經文指明,基督的靈就是住在我們裏面神的靈,使我們得以在靈裏。…保羅交互使用這兩個名稱,指明二節的內住生命之靈,乃是整個三一神那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九節題到神、那靈和基督,神格的三者。但在我們裏面沒有三位,只有一位,就是三一神的三一靈。(約四24,林後三17,羅八11。)『神的靈』,含示這靈乃是屬於從已過的永遠就有,創造宇宙,為萬有起源的那一位。『基督的靈』,含示這靈是基督那成為肉體者的化身和實際。這位基督完成了為實現神計畫所需要的一切。祂不僅包括從永遠就有的神性,也包括成為肉體所取的人性,並且包括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這是在復活裏之基督的靈,就是基督自己,住在我們的靈裏,(10,)將祂自己,就是經過種種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分賜到我們裏面作復活的生命和大能,以對付我們天性裏的死。(2。)因此,今天我們可以藉著活在調和的靈裏,而活在基督的復活裏,也就是活在基督自己裏面。(新約總論第十冊,七七頁。)

第五週(週三)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羅馬八章九節下半說,『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節經文指明我們有基督的靈,就是屬基督的。…這說明,我們之屬於基督,乃是在於祂的靈。若沒有基督的靈,若基督不是這靈,我們就無法聯屬於祂。但基督是這靈,(林後三17,)且是在我們的靈裏,與我們成為一靈。(提後四22。)因此,林前六章十七節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節啟示,不僅主這位復活的基督是靈,與主聯合的信徒也是靈。我們在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裏,祂是甚麼,我們就是甚麼。  我們屬基督,不是指可變的光景與經歷,乃是指不變的源頭與地位。我們照著新生的源頭而有基督的靈,所以我們是屬基督的。但在我們現今的經歷和屬靈的光景中,我們不僅需要屬於祂,還需要在祂裏面。(新約總論第十冊,七九至八○頁。)

第五週(週二)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在〔羅馬八章九至十節〕我們讀到,我們不在肉體裏。這表明我們太受仇敵的欺騙了。太多的基督徒一直為自己太屬肉體悲歎,但這是謊言!我們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這是羅馬八章九節的話。…聖經說,我們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所以我們必須相信聖經的話。我們的話都算不得甚麼,只有聖經的話纔是實際。讓我們忘掉我們的話,接受聖經的話。我們不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因著聖經的話我們知道這事。阿利路亞!我們不再在肉體裏,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這是基督的內住。只有內住的基督使我們不再在肉體裏。  從這些經節我們能看見,神的靈是基督的靈,而基督的靈就是基督自己。所以結果我們有這話:『基督若在你們裏面。』…我們都必須喊說,『阿利路亞!基督在我裏面。』這豈不是太奇妙了麼?我們有這樣一位奇妙的人位在我們裏面,而這人位就是基督。(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冊,七八一至七八二頁。)

第五週(週一)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羅馬八章可視為全本聖經的中心點。聖經開始於創世記,啟示神照著祂永遠的計畫,創造了諸天與地,使人能生存,為著完成神永遠的定旨和心意,就是將祂自己分授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供應,使他們能成為祂的彰顯。…聖經終結於啟示錄裏這團體的彰顯。二十一至二十二章描繪新耶路撒冷,作神在新舊兩約所救贖之人的組成。(二一12,14。)這個組成是由三一神作內容,以神所揀選的人作彰顯所建造起來的。因此,新耶路撒冷成就了神永遠的定旨。聖經的這兩端之間有保羅的書信,他的書信完成了神聖的啟示。…羅馬八章是神全部啟示的中心。(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一冊,三六一至三六二頁。)

第五週(綱目)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壹 羅馬八章可視為全本聖經的焦點和宇宙的中心;因此,我們若經歷這一章,我們就在宇宙的中心。  貳 羅馬八章不是道理性的一章,而是經歷性的一章;不是講神聖三一的道,而是說到基督徒生活經歷中的神聖三一。  參 羅馬八章啟示,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為生命之靈的律,將神聖的生命賜給信徒,為著他們的生活。  肆 羅馬八章是論到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作三一神的終極完成;這靈要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與基督一模一樣;這就是羅馬八章。。  伍  『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  陸 『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柒 『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 。  捌  『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

第四週(週六)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羅馬七章六節表明,我們作為妻子,…必須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主,而不在字句的舊樣裏。我們必須領悟,在六章四節,我們有生命的新樣,為著我們的生活;在七章六節,我們有靈的新樣,為著我們的服事。生命的新樣來自與基督復活的聯合,是為著我們日常的生活行動。靈的新樣來自脫離律法,歸與復活的基督,是為著我們服事神。因此,靈的新樣與生命的新樣,都是舊人釘十字架的結果。(新約總論第十冊,六三頁。)

第四週(週五)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羅馬七章六節指明〕舊人既已釘十字架,現今重生的新人就脫離了舊人的律法。(2~3,加二19。)律法是賜給舊丈夫,舊人,(不是賜給妻子,)而舊丈夫,舊人,已經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新人(妻子)就脫離了他的律法。因此,我們作為妻子和新人,就不再在律法之下了。(新約總論第十冊,六三頁。)

第四週(週四)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羅馬七章四節告訴我們,作為妻子,我們結果子給神。我們在復活裏並一直向神活著,就結果子給神。當我們在肉體裏—就是說,當我們是舊丈夫的時候—與我們有關的一切都是死。我們所能產生的就是死。我們產生的一切,都是屬死、給死的果子。現今我們是重生的人—就是妻子—我們結果子給神。這意思是,我們所作的一切,現今都與神有關。從前,我們所是和所作的都是死。所以,在這裏我們看見在死與神之間,在結果子給死與結果子給神之間生動的對比。這給我們看見,在我們還是舊人和舊丈夫,被捆在律法之下時,我們所是和所作的一切都是死,結果是給死的果子。身為新人和歸與新丈夫的妻子,我們所是和所作的一切,都與神有關,我們結果子給神。『結果子給神』這話,意思乃是神出來了,神作為果子產生出來了。因此,我們一切的所是和所作,必須是活的神。我們必須生出神來,作神的滿溢。這樣,我們就有活神作我們的果子,並且我們結果子給神。(新約總論第十冊,六二至六三頁。)

第四週(週三)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我們的舊人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已經釘了十字架,使我們能歸與另一個丈夫,就是那從死人中復活的基督。保羅在羅馬七章四節下半說,『叫你們歸與別人,就是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使我們結果子給神。』這『歸與』指明我們在作妻子的新身分裏,在人位、名義、生命和存在上,與基督在祂的復活裏有生機的聯結。如今我們歸與我們的新丈夫基督。在林後十一章二節,保羅也告訴我們,他將信徒許配一個丈夫,就是基督。(新約總論第十冊,六○頁。)

第四週(週二)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羅馬七章二至六節啟示基督乃是新丈夫。重生的人,無論男女信徒,都得著基督作他們的丈夫,都是祂妻子的一部分。…我們信徒若不認識我們有了基督作丈夫,我們就是可憐的人,因為在實際上我們就像寡婦,像失去了丈夫的婦女。『寡婦』意味著可憐的光景。寡婦被剝奪並奪走了她所有的享受,她失去了人生的一切享受。當然所有的真基督徒都有基督作他們的丈夫,但可悲的是,許多人並不知道基督是他們的丈夫。(新約總論第十冊,五八頁。)

第四週(週一)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在神的創造裏,人原初的地位是妻子的地位。以賽亞五十四章五節說,造我們的神是我們的丈夫。因此,照著神的創造,人有妻子的地位。我們是神的妻子,必須倚靠祂,並以祂為我們的頭;這是我們原初的地位。  人墮落時,取了另一個地位,就是舊人自取的地位。墮落的人擅自取了作丈夫的地位。神所造的人是妻子;墮落的人成了丈夫。墮落的人擅自取了作丈夫的地位,向神獨立,並且自立為頭,為丈夫。在你得救以前,你從不認為自己是妻子。你若是女子,也許以為自己比男人更強。在墮落的人中,男人和女人都認為自己是丈夫。許多作妻子的曾說,『為甚麼我必須在我丈夫之下?他應當在我之下。為甚麼他應當作頭?我要作頭。』因此,墮落的人成了強悍、醜陋的丈夫。(羅馬書生命讀經,一六四至一六五頁。)

第四週(綱目)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壹 基督是新丈夫。  貳 我們的舊人(舊丈夫)已經釘了十字架。  參 我們的舊人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已經釘了十字架,使我們能歸與另一個丈夫,就是那從死人中復活的基督。  肆 作為妻子,我們結果子給神。  伍 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我們作為妻子和新人,就不再在律法之下了。  陸 我們作為妻子,也應當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主,而不在字句的舊樣裏。

第三週(週六)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論到受浸,新約啟示我們已經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太二八19,)浸入基督裏,(加三27,)浸入基督的死裏,(羅六3,)並且浸入基督的身體裏。(林前十二13。)我們需要操練我們的全人,好對這樣奇妙的受浸有正確的認識。…這樣的浸,就是浸入神聖的名裏、浸入活的人位裏、浸入有功效的死裏、並且浸入活的生機體裏,這就把信徒放在一個地位上,使他們能經歷與基督生機的聯結。(加拉太書生命讀經,二二○至二二一頁。)

第三週(週五)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馬太福音結束於主吩咐我們將萬民浸入三一神裏,以及主應許祂要天天與我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二八19~20。)這兩節是深奧且包羅的。我們都必須看見,我們已經浸入三一神裏。…在〔二十八章〕十九節,三一神被比喻為受浸的水。當我們將人浸入水裏,這表徵我們把他們擺進三一神裏。  〔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是非常好的一節。這節不是說,『奉基督受浸,』乃是說,『浸入基督。』這其中大有分別!我們不是奉基督受浸,乃是浸『入』基督。…如果你浸入了基督,你當然就穿上了基督。…羅馬六章三節也表達同樣的觀念:『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麼?』我們已經浸入基督耶穌,現今我們有基督耶穌遮蓋著我們。我們已經穿上了基督。這是按照虛空的話而舉行的形式或儀文麼?絕對不是!這乃是靠著主信實的話所完成的實際。(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二年第二冊,二二○至二二三頁。)

第三週(週四)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雖然受浸的重要性非常具有意義,今天卻少有受浸的人真正珍賞其重要性。我們接觸人、傳揚福音時,必須相信我們所傳的福音是活的話。活的靈與我們同去。…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信,相信我們在開口傳揚神的話時,基督的靈會隨著這話作工。然後,我們就跟隨主的指示,將初信者浸入三一神裏。(太二八19。)藉著受浸,這些信徒要在基督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新約總論第十冊,五○頁。)

第三週(週三)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羅馬六章五節啟示一項真理的要點:信徒既在基督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這節包含了我們在基督裏長大的兩個步驟。第一個步驟已經發生了,第二個步驟還在進行中。一面,我們在受浸時已經與基督聯合生長;另一面,我們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裏,就是在生命的新樣中,與祂聯合生長。(新約總論第十冊,四八頁。)

第三週(週二)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許多人讀羅馬六章,常常漏讀一句話;他們都讀到浸入基督的死,和祂一同埋葬,卻常常漏掉一句話,那就是『浸入基督耶穌』。〔3。〕…只有浸入基督的人,纔能浸入祂的死。因此,受浸乃是浸入基督。因著浸入基督,我們在基督裏與祂聯合,所以祂死了,當然我們也死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二年第一冊,六一一頁。)

第三週(週一)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  信徒浸入基督並浸入祂的死裏。受浸不是一種形式或儀文,乃是我們與基督聯合的表明。藉著受浸,我們浸入基督,以祂為我們的範圍,使我們在祂的死與復活裏,與祂聯合為一。  羅馬六章三節說到我們浸入基督,這是在基督裏生機的聯結,也就是我們與基督生機聯結這一思想最強的佐證,這聯結乃是我們與基督之間所存在的生機聯結。若沒有浸入基督,我們絕不可能享受並經歷基督。我們生在一個人—亞當裏,但我們相信並受浸時,就進入另一個人—基督裏。…因著浸入基督,我們就進入基督,成為祂的一部分。…所以,受浸是極其有意義的經歷,因為其中發生了一種轉移。…我們受浸脫離一個範圍或領域,進到另一個範圍或領域,就是脫離頭一個人亞當,(林前十五45上,47上,)進到第二個人(47下)基督裏。(一30,加三27。)…基督是我們浸入的範圍或領域。現今我們在祂裏面,祂是我們的享受,也是我們可以經歷的那一位。(新約總論第十冊,四三至四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