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愛與恩典之間的差異並不難,但要了解光與實際的分別卻不容易。我以婚姻生活的親身經歷為例來說明,也許會有幫助。我的妻子與我結婚多年了。在這段時間裏,我想不起我曾以我所認為對的方式對待她。相反的,靠著主的加力,我一直在光中對待她。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在對錯的範圍之外。我們不需要分辨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甚麼是該作的,甚麼是不該作的。我們若在光中,我們的生活為人就自然而然照著一種方式。然而,當我們在黑暗中,我們就需要辨別、猜想、並摸索出作事的方法。但是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不需要摸索、猜想或辨別。(以弗所書生命讀經,六一六頁。)
進度:
2025年2月14至16日國際華語特會
『羅馬書五至八章—聖經的核仁』
第二週 我們蒙稱義的結果—在作我們生命的基督裏完滿的享受神
第三週 基督之死和復活的樣式
※ 此進度更新以台北市召會共同追求進度為主,相關連結可參考:
台北市召會共同追求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