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召會裏,人比甚麼都要緊。人的重要遠勝過事情。世人剛好相反,他們是事比人重要。但我們說人比事重要。時間乃是在兩個永恆之間;創造與救贖都是在時間裏。在時間裏神作了許多事,但作事不是神主要的目的,神乃是要藉著事得著人。神不是為作事而作事,乃是要在作事中得著人;神不單要成功一個事業,乃是要藉此得著人。故此,我們的眼光要改換。(倪柝聲恢復職事過程中信息記錄,一八九頁。)
我們將自己再次奉獻,並與主徹底辦過交涉之後,就能在祂面前拿起負擔。…我們也許拿起負擔在聚會中服事招待,但招待這事本身並不是我們的負擔。相反的,我們的負擔是藉著招待而顧到人。這樣拿起負擔會有很大的不同。…每當我們作招待時,我們都會將生命供應給人;會有一道生命的流從我們流到別人的靈裏。聖靈總是尊重這樣的服事。 主甚至需要少年人。我盼望年紀較大的青少年能拿起負擔,照顧那些還在初中的青少年。…如果有些青少年這麼作,他們會有主的同在,並且會看到祝福。 年長的姊妹們可以拿起負擔去照顧年長的聖徒。沒有人能指派我們這樣來服事。我們都必須到主面前,就是到身體的頭面前,徹底的與祂辦交涉,…我們都必須拿起負擔照顧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二冊,七一二至七一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