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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要指出真理與光的不同相當不容易。在我們的經歷中,常常可以領會神對我們是真理,是我們的實際。但有時我們來到神面前,我們感覺我們是在光中。這時,我們不僅經歷實際,我們也在光的本身裏。因此,經歷光比經歷真理更深。…我們不該僅僅照著真理並憑著恩典,還要在愛裏並在光中。在愛裏並在光中行事為人,比照著真理並憑著恩典行事為人更深、更柔細。  保羅在吩咐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之後,在以弗所五章九節插進一句括弧的話,論到光的果子。…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質;義是產生光之果子的途徑或手續;真實就是實際,乃是光之果子真實的彰顯(神自己)。光的果子,性質上必須是善的,手續上必須是義的,彰顯上必須是真實的,使神得以彰顯,成為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一五至五一六頁。)

第二十三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那合乎神心願的召會生活,必須在愛裏並在光中,這二者乃是神自己的元素。在神內在的本質裏,我們有愛和光。在此我們有拔尖的召會生活,就是召會作新婦。以弗所書的目標,乃是帶我們進入神內在的本質裏,好認識祂是愛和光。在此我們享受照耀的光和甜美的愛,而活在親密的交通中。(以弗所書生命讀經,六二二頁。)

第二十三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二節告訴我們,要在愛裏行事為人;在八節告訴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如果我們在愛裏行事為人,我們就會保守自己遠離污穢。在愛裏行事為人,就是在與神親密的關係中行事為人。女兒與母親之間的親密關係,可用來說明在愛裏行事為人的意思。有些…〔女兒〕愛她們母親所愛的一切。由於她們有這種對母親的愛,她們就不願拂逆母親的感覺;反之,她們在對母親親密的愛裏行事為人。同樣的原則,我們與父有親密的關係。我們是接受恩典的人,我們能在子裏來接觸父。在父面前,我們不僅享受恩典,就是愛的發表,我們也享受愛的本身。我們以非常親密的方式經歷這愛。因為我們這樣親密的享受神的愛,我們不願意作任何使父不喜悅的事。父恨惡淫亂、污穢和貪婪。我們若在愛裏行事為人,就會遠離這些事。因著我們愛父,我們不作任何事使祂的心擔憂。這是何等溫柔細緻的行事為人!這不僅是憑恩典而活,這乃是在愛裏行事為人。我們應當一直記得,我們是神的兒女,享受神的愛。我們也是聖徒,分別歸祂、被祂浸透。所以我們在日常的行事為人中,總是顧到父的感覺,因為我們親密的活在祂溫柔的愛裏。(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一四至五一五頁。)

第二十三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二節發出了…一個命令:『也要在愛裏行事為人。』恩典與實際(真理)怎樣是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基本的元素,愛與光(五8~9,13)照樣是五章一至三十三節使徒勸勉的基本元素。恩典是愛的發表,愛是恩典的源頭。真理是光的啟示,光是真理的根源。神是愛,也是光。(約壹四8,一5。)當神在主耶穌身上得彰顯並被啟示時,祂的愛就成了恩典,祂的光就成了真理。我們在主裏面接受了作恩典的神,並實化了作真理的神之後,就來到祂這裏享受祂的愛和光。愛和光,比恩典和真理更深。因此,使徒首先以恩典和真理,然後以愛和光,作為他勸勉的基本元素。這含示他要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長得更深,從外面的元素長到裏面的元素。(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一○頁。)

第二十三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以弗所五章一至二十一節陳明基督實際又細緻的方面:光同著愛為著信徒的行事為人。在新約裏,光與愛是一對,正如實際(真理)與恩典是一對。光是實際的源頭,愛是恩典的源頭。所以光與愛形成一對,作實際和恩典的源頭;實際與恩典形成一對,作光與愛的流出。光照耀出來就是真理,愛彰顯出來就是恩典。  約翰福音啟示,基督來時,恩典和實際也與祂同來;(一17;)恩典來自神聖的愛,實際來自神聖的光。約翰的第一封書信繼續啟示,當我們接受基督,與祂交通,並憑恩典和實際活著,祂就把我們帶進與父的交通中;在父的同在裏,我們摸著祂的愛,就是恩典的源頭,也摸著祂的光,就是真理的源頭。(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二三二頁。)

第二十三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一節的話是命令語氣,是一個囑咐。他囑咐我們要效法神。我們是神蒙愛的兒女,所以能效法神,這是何等榮耀的事實!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有祂的生命和性情。我們效法神,並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是憑祂神聖的生命。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乃是憑我們父神聖的生命,纔能完全,像祂一樣。(太五48。)  按照新約,在基督裏的信徒乃是神的兒女。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有神的生命。約翰一章十三節說,我們是從神生的。從神生,就是得著神的生命。不僅如此,彼後一章四節說,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因為我們有神聖的生命與神聖的性情,我們就能效法神。這樣效法神與訓練猴子模倣人大不相同。猴子沒有人的生命和人的性情。但我們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所以我們能效法神。(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五○九至五一○頁。)

第二十三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壹 神創造人的目的是要得著一個團體的人,以彰顯祂並代表祂。  貳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乃是神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屬於神的種類。  參 我們需要認識並經歷神作為愛和光。  肆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應當在愛和光中行事為人。

第二十二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歌羅西三章十一節…〔的〕『此』是指十節的新人,『在此』指在新人裏。在新人裏,不僅沒有天然的人,連天然的人存在的可能和地位都沒有。…不管我們是何種人,就著新人而言,我們必須看自己甚麼也不是。在新人裏只有基督有地位,任何天然的人都沒有地位。  在新人裏,『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在新人裏只有基督有地位。祂是新人一切的肢體,也在一切的肢體之內。在新人裏祂是一切。實際上,祂就是新人,就是祂的身體。(林前十二12。)在新人裏祂是中心,也是普及。  歌羅西三章十一節的『一切』乃是指組成新人的眾肢體。基督是這一切的肢體,祂也在一切肢體之內。為這緣故,在召會中,我們毫無地位。國籍也沒有地位。我們既是新人的一部分,就不該再看自己是中國人、美國人、德國人、或任何其他國籍的人。…在新人裏基督既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而你又是新人的一部分,所以你就是基督的一部分。新人的每一肢體、每一部分都是基督。(歌羅西書生命讀經,二九一至二九三頁。)

第二十二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按原文,〔歌羅西三章十五節的〕『作仲裁』一辭的希臘文也可譯為:『作裁判』,『作主席』,『登位作每件事的管治者和決斷者』。…為著基督身體正當的生活,我們需要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裏,在祂身體眾肢體的關係上,仲裁、調整、並斷定一切的事。我們是為了基督的平安蒙召的,這也該是我們讓這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仲裁的動機。(歌羅西書生命讀經,二九八至二九九頁。)

第二十二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我們可能喜歡某些作法,但我們不該堅持。我們若堅持某種特殊的作法,我們就會把它造成規條,而產生間隔,形成仇恨。基督徒因著規條而分裂,就如關於受浸的各種規條…〔或〕因著樂器的使用而分裂。…堅持任何一種作法,就是造成分裂。因此,我們必須沒有任何規條。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所有的規條都廢掉了。  因為規條造成仇恨和分裂,所以我們必須十分謹慎的對待規條。甚至在彼此非常親近的人中間,規條也很可能成為仇恨的由來。…所以,我們必須棄絕一切規條,而順著聖徒們的作法;只要這些作法不牽涉任何犯罪、不道德或拜偶像的事。雖然我們不稱許某些作法,但為著不給規條任何地位,我們應當順應而行。  基督藉著廢掉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拆毀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隔斷的牆。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一切的規條也都被釘在那裏。(西二14。)以弗所二章十五節所說的律法,不是道德誡命的律法,乃是儀式誡命的律法,如行割禮、守安息日、以及某些飲食的條例。(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二四四至二四六頁。)

第二十二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在新人的創造裏,首先我們天然的人被基督釘死,然後藉著除去舊人,基督將神聖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一個新的實體,神的新發明。(羅六6,林後五17。)猶太人和外邦人因著隔離的規條,被隔離達到極點。但他們兩下在基督裏,因著神聖的素質,已被創造成一個新的實體,就是一個團體的人,召會。  召會不僅是神的召會,基督的身體,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彰顯),(弗一23,)以及神的家屬或家人,家,殿,居所,(二19,21~22,)也是一個新人,是團體的,宇宙的,由猶太與外邦這兩班人所創造成,由所有的信徒所組成;他們雖多,但在宇宙中只是一個新人。  神創造的人是一個集合體。(創一26。)神創造的團體人,因著人墮落受了破壞。神現在需要藉著在祂所穿上的肉體裏廢掉規條,而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一四七至一四八頁。)

第二十二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基督在祂的肉體裏廢掉了規條中誡命的律法,但是祂沒有在祂的肉體裏創造新人。…消極的事物在基督的肉體裏被了結,而新人(那當然是積極的)乃是在基督自己裏面有了新生的起頭。我們需要謹慎注意以弗所二章十五節的兩個辭:『在祂的肉體裏』,和『在祂自己裏面』。倘若我問你,你今天在那裏;你應該說,『我先前是在基督的肉體裏,現今我是在基督自己裏面。在祂的肉體裏,我在十字架上被了結;但在基督自己裏面,我被創造成為一個新人的一部分。』(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二五四至二五五頁。)

第二十二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人的生命是最高的受造生命。…亞當,頭一個人,豫表基督…是神創造的中心,…是一切受造之物和眾人的元首,…在神的形像和樣式上是神的彰顯,…也是神的代表,管理神一切的造物。(聖經恢復本,創一26註3。)  神給人管治權,目的是:(一)征服神的仇敵,那背叛神的撒但;(二)恢復被撒但所篡竊的地;以及(三)運用神管理地的權柄,使神的國得以臨到地上,神的旨意得以行在地上,神的榮耀得以顯在地上。(太六10,13下。)…神的目的是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這不是在亞當這頭一個人(林前十五45上)—舊人(羅六6)—身上得著完成,乃是在基督這第二個人…—新人…—身上得著完成。這新人是由基督自己作頭,以及召會作祂的身體…所組成的。這要完全在得勝的信徒身上得著完成,他們活基督,作祂團體的彰顯,(腓一19~26,)並要得著權柄制伏列國,在千年國裏與基督一同作王。…這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彰顯神的形像,有祂的榮耀和祂顯出的樣子,…並且運用神的神聖權柄,維持神對全宇宙的管治權,直到永遠。(創一26註5。)

第二十二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壹 神創造人的目的是要得著一個團體的人,以彰顯祂並代表祂。  貳 新人作為神的詩章、傑作,乃是藉著基督的死並在祂的復活裏所創造的。  參 基督在十字架上,在祂的肉體裏,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就是中間隔斷的牆,而在祂自己裏面創造了一個新人€Pc  肆 為著一個新人並在一個新人裏,我們需要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仲裁。  伍 在一個新人裏,基督是一切的肢體,又在一切的肢體之內。

第二十一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創造與召會有關。神創造萬有,是為著召會。神創造天地萬物,為的是要得著召會。…神創造萬有(包括人)的心意是要人與神調和,以產生召會。撒迦利亞十二章一節說,耶和華鋪張諸天,建立地基,並造人裏面的靈。這指明諸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而有靈的人乃是為著神。神奇妙的創造是以人為中心,為要產生召會。因此,以弗所三章九節說到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裏的奧祕。  神創造之工的基礎,乃是神的意願和計畫。(弗一10~11。)啟示錄四章十一節說,萬有是因神的旨意被創造的。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有一個出自祂自己喜悅的意願。…神有一個意願;照著這個意願,祂定了一個計畫。然後照著那個意願和計畫,祂創造了萬有,好使祂能得著召會。(新約總論第七冊,一四頁。)

第二十一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信徒有基督這位神的奧祕住在他們裏面,(西一27,)世人卻不明白祂在信徒裏面。對世人而言,這乃是一個奧祕。…這樣一位基督作為神的奧祕,產生了一個奧祕的身體,就是召會。…基督的奧祕—召會—在別的世代中,未曾給人們的子孫知道。(弗三5上。)  施浸者約翰雖然比舊約的申言者得著更多啟示,說到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是那要將他們浸在聖靈裏的一位,(太三11,)又是要娶新婦的新郎。(約三29。)然而,甚至他也沒有得著關於基督的奧祕—召會—的清楚異象。因此,在新約以前的諸世代中,召會這奧祕是向人隱藏的,直到新約時代纔向使徒與信徒啟示出來。(弗三5,西一26。)(真理課程四級卷一,一六二至一六五頁。)

第二十一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宇宙的奧祕是神。新約啟示,神的奧祕是基督;(西二2;)基督的奧祕是召會。(弗三4。)實際上,這些不過是一個奧祕的三個階段。神是在基督裏被尋見,而基督是在召會裏被尋見;因此,召會是基督的奧祕,基督又是神的奧祕,而神自己乃是宇宙的奧祕。  在歌羅西二章二節,神的奧祕是基督;在以弗所三章四節,基督的奧祕是召會。神是個奧祕;基督是神具體的表現彰顯神,所以是神的奧祕。基督也是個奧祕;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彰顯基督,所以是基督的奧祕。(新約總論第七冊,一一頁。)

第二十一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從亞當到摩西,以及從摩西到基督這兩個時代,每件事都是啟示出來的,都是顯明的,並沒有奧祕。將來在千年國和新天新地時代,也是這樣,一切都是顯明的,不再有奧祕。但是從基督到千年國的時代,一切都是奧祕。這奧祕的時代開始於基督的成為肉體,(提前三16,)然後是基督自己、(西二2、)召會、(弗三4~6、)諸天的國、(太十三11、)福音、(弗六19、)基督的內住,(西一26~27,)最後結束於聖徒的復活和改變形狀,(林前十五51~52,)這些都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羅十六25,弗三5,西一26。)第七號吹響時,這一切奧祕都要完成、結束、並且過去。在吹第七號時,不僅神忿怒的審判要臨到地上,神的奧祕也要完成。(啟示錄生命讀經,三六五至三六六頁。)

第二十一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我們需要得著領頭的使徒和申言者所得之同樣的啟示。…我們必須藉著得加強到裏面的人裏,個人、主觀的領受這啟示。這關乎基督與召會的啟示乃是神的經綸,是隱藏的奧祕。…我們若沒有啟示,就無法成為使徒和申言者。我們若有神經綸的啟示,我們就是那班在神新約職事中,跟從使徒和申言者的人。(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一五七至一五八頁。)

第二十一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以弗所三章三至十一節啟示,我們可以經歷並享受基督作召會的奧祕。  基督作為召會的奧祕,在別的世代中,未曾給人們知道,卻在使徒和申言者的靈裏啟示給他們。在四至五節保羅論到基督的奧祕。…這奧祕就是神的經綸,要將祂自己的具體表現,基督,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為要產生一個身體,作祂在基督裏具體表現的擴增,使祂得著一個團體的彰顯。  基督作為召會的奧祕,在別的世代是隱藏的,直到新約時代纔啟示出來。在新約裏我們有神經綸的啟示、揭示。在別的世代中,這經綸是隱藏的奧祕,未曾給亞當、亞伯拉罕、摩西、大、或以賽亞和其他的申言者知道。神的經綸,就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人裏面,好為著祂的兒子產生一個身體;那時這經綸還沒有啟示給他們。(新約總論第十一冊,一五五至一五六頁。)

第二十一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壹 以弗所三章三至十一節啟示,我們可以經歷並享受基督作召會的奧祕。  貳 神隱藏的定旨是個奧祕,這奧祕的揭開就是啟示;聖經說到奧祕的啟示。  參 第七號作為經過過程之三一神永遠經綸的終結,結束現今奧祕的時代;因此,啟示錄十章七節說,『神的奧祕就完成了』。  肆 召會的奧祕是宇宙終極的奧祕。

第二十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我們接受、經歷並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的第六條路,乃是藉著憑靈活著,並憑靈而行。(加五16,25。)憑靈活著,並憑靈而行,等於全人憑著靈。那靈是在我們人的靈裏。(羅八16。)  我們早晨起來之後,應當憑我們的靈作每一件事。我們必須在我們的靈裏生活行動,來開始一天的生活。我們起床若是隨便的,就會破壞了這一整天。我們起床後,最好是呼求主的名。當我們呼喊『哦,主耶穌』,我們就在靈裏。(林前十二3。)這樣的呼求,就把我們從每一件事物帶回到我們的靈裏。這樣,我們的一天就有好的開始,我們就能面對任何情形。我們能憑著我們的靈面對每一個環境。這就是憑靈活著,並憑靈而行。這個經歷是我們經歷了在基督的死裏與祂聯合,使祂能活在我們裏面之後纔有的。沒有經歷與基督的聯合,我們就無法憑靈活著,並憑靈而行。(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冊,六○八至六○九頁。)

第二十週(週五)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在加拉太書裏,經歷包羅萬有的基督這賜生命之靈的第五條路,乃是藉著與祂聯合,使那活著的不再是我們,乃是祂在我們裏面活著;並且我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們在基督的信裏所活的。(二20。)與基督聯合就是與基督成為一。受浸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個實體,而使我們與基督聯合。…我們已經浸入了兩件事物—浸入基督並浸入基督的死。〔羅六3。〕所以,我們如今在基督的死裏與祂是一個實體。…在祂身上,祂的死是歷史;但在我們身上,祂的死是眼前的、活的、活潑的經歷。當我們受浸時,我們就被放進基督的死裏,使基督的死成為我們的死。…我們已在基督的死裏與祂聯合,使那活著的不再是我們,乃是祂在我們裏面活著;並且我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們在基督的信裏所活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冊,六○○頁。)

第二十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一天過一天,我們更多看見主耶穌。〔首先,〕在神那一面,神是在啟示;〔其次,〕在我們這一面,我們是在接受。我們接受時,乃是本於聽信仰接受基督作那靈。(加三2。)我們所接受的那靈乃是內住、賜生命、複合、七倍加強的靈。我們需要接受基督作這樣的靈。  加拉太三章二節的『信仰』,乃是指我們所信的。我們本於聽信仰接受了基督。基督徒的信仰就是基督自己的身位和祂救贖的工作。基督的身位和基督的工作,構成了我們的信仰。(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冊,五九五至五九六頁。)

第二十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分享、有分於三重後裔的路,可見於加拉太書。在加拉太這卷短短的書裏,保羅陳明一個事實,就是他供應給人的這位基督,乃是終極完成的神作為那靈,成了我們的福。(三14。)…神福音的福乃是終極完成的三一神,作為終極完成的靈。…接受、經歷並享受包羅萬有之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就是神全備福音那包括一切之福的集大成)的路,第一是藉著神將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一16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冊,五九三頁。)

第二十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成為地上萬族的福。(創十二3。)…在創世記十七章七節,神告訴亞伯拉罕,祂要與亞伯拉罕並亞伯拉罕的後裔立約。這段有關後裔的話,保羅在加拉太三章十六節有清楚的解釋,他說,『…〔祂〕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亞伯拉罕可能只明白神要給他一塊美地,…〔但〕亞伯拉罕所得的應許,乃是他要得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包羅萬有、終極完成的那靈。〔1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一冊,五一五至五一六頁。)

第二十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根據加拉太書,最邪惡的事就是使人轉移離開基督。神的旨意是要把基督啟示到我們裏面,讓基督活在我們裏面,並且使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這是神的定旨。而宗教卻把人從這定旨岔開。在人眼中,宗教並不見得怎樣邪惡;但在神眼中,它乃是最邪惡的事。神的心意是把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但是撒但的詭計乃是利用宗教使我們離開基督。宗教看起來相當良善、文雅,然而宗教使人與基督隔開,比其他任何事更甚。  恪守宗教被認為是蒙稱許、可稱讚的行為。可是保羅在五章說,恪守宗教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4。〕如果我們有神的觀點,我們就會看見任何使人與基督隔絕的東西都是邪惡的。甚至最道德、最倫理、以及最合乎宗教的事,在神眼中都是邪惡的,因為使人與內住的基督隔絕了。(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冊,八四二頁。)

第二十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續】

▶  壹 加拉太書啟示,神照著祂喜悅而有的計畫,乃是要將基督自己作到我們裏面;根據加拉太書,最邪惡的事就是使人轉移離開基督。  貳 加拉太書陳明基督是在人性裏三重的後裔,使神將祂自己分賜到基督的信徒裏面,以完成祂的經綸。  參 加拉太書啟示出,接受、經歷並享受包羅萬有之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就是神全備福音那包括一切之福的集大成)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