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第十週」標籤的文章

第十週(週二)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基督能成為我們榮耀的盼望,因為祂住在我們靈裏,作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人位。照著歌羅西三章四節,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祂要顯現,在我們蒙救贖、得變化的身體上得榮耀。(羅八23,腓三21,帖後一9。)基督來的時候,我們要在祂身上得榮耀,祂也要在我們身上得榮耀。這指明內住的基督要浸透我們全人,包括我們物質的身體。這使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以致與祂榮耀的身體一模一樣。那時基督就要在我們身上得榮耀。這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面作榮耀的盼望。…歌羅西一章二十七節指明,我們將要憑以得榮的榮耀,現今正住在我們裏面。這榮耀不是一樣東西;這榮耀乃是活的人位,就是內住的基督,經過過程之三一神包羅萬有的具體化身。這位基督現今是我們裏面榮耀的種子。…至終,這種子的長大要帶進信徒得榮的『開花』。(新約總論第六冊,四三四至四三五頁。)

第十週(週一)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人是神按著祂的形像造的,使人為著祂的榮耀彰顯祂。但人犯了罪,牴觸了神的聖與義,不但沒有彰顯神,反倒彰顯罪和有罪的己,因此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樣虧缺神的榮耀與彰顯,就是罪。我們罪人不僅在神聖別和公義的要求之下,也在神榮耀的要求之下。我們都干犯了神聖別的所是,和祂公義的律法,也都虧缺了神的榮耀。因此,我們都在神的定罪之下。(聖經恢復本,羅三23註1。)  〔平息處〕是出埃及二十五章十七節約櫃上的遮罪蓋所豫表的。約櫃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其中放著十條誡命的律法,藉其聖別和公義的要求,暴露並定罪前來接觸神之人的罪。但藉著約櫃的蓋,連同遮罪日灑在其上遮罪的血,罪人的整個光景就完全得著遮蓋。因此神能在這遮罪蓋上,與干犯祂公義律法的百姓相會,即使在那載著神的榮耀,並遮掩櫃蓋之基路伯的注視下,在行政上也絲毫不牴觸祂的公義。…這豫表基督作神的羔羊,除去人與神出事的罪,(約一29,)滿足了神一切聖別、公義和榮耀的要求,平息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羅三25註2。)

第十週(綱目)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續】

▶  壹 榮耀是神的一個屬性;榮耀是神的彰顯,就是輝煌的彰顯出來的神。  貳 神的榮耀與神的經綸有內在的關係。  參 神的榮耀與基督的成肉體、經人生、釘死、復活、升天、再來,以及祂是新耶路撒冷裏的燈有關。  肆 在約翰福音裏,我們能看見主耶穌的榮耀與得榮耀。  伍 子基督作為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乃是父的得榮耀。

第十週(週六)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主在約翰十四至十六章信息的要點,就是子得榮耀,好使父在子身上得榮耀。  基督在成為肉體以前是神的獨生子,在榮耀裏與父同在,並與父同享這榮耀。但祂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肉體的時候,這榮耀就遮藏在祂的肉體裏。…神聖的榮耀,就是神聖生命和性情的彰顯,被限制並遮藏在主的人性裏。  今天子如何得著榮耀,使父在子裏面,並藉著子得著榮耀?乃是藉著召會。當召會經過重生、聖別、釘死,並且在榮耀裏與基督聯結,那時神的兒子就要得著彰顯並顯明。神的兒子要在召會的一裏得著榮耀。神的兒子這樣得了榮耀,父也就同時在子裏面,並藉著子得了榮耀。因此,『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十七1,〕這個禱告包含並在於召會經過重生、聖別、釘死、以及與神的兒子聯結成為一。在召會時代,神在基督裏,並在召會中,得著榮耀。(弗三21。)(新約總論第九冊,二三○、二三四至二三五頁。)

第十週(週四)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約翰〕與彼得和雅各,乃是在山上主變化形像時,見過主的榮耀。〔約一14。〕…當祂還活在人性裏,在山上變化形像時,祂神性的榮耀纔向祂的門徒短暫的顯示一下。〔太十七2。〕…彼得在彼後一章十七至十八節也說到這事:『因為祂從父神領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顯赫的榮耀中,有這樣的聲音向祂發出: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祂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發出。』(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冊,四○二至四○三頁。)

第十週(週三)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

▶  〔主〕的榮耀包含祂神性的榮耀、(約十七22,24、)人性的榮耀、(詩四五3、)復活的榮耀(約七39,徒三13~15)以及升天的榮耀。(來二9。)(聖經恢復本,太二五31註3。) 主過著受約束的生活,不為自己行事,祂是為著神的滿足,尋求神的榮耀。…〔在約翰七章十六至十八節〕我們看見,主不憑自己說話,不尋求自己的榮耀,乃尋求那差祂來者的榮耀。  主作為一個為著神的滿足,尋求神榮耀的人,並不在於祂所行、所作的,而是在於祂屬於神,受神差遣,從神而來,並且說出神。…〔七章〕啟示祂是受神約束的人,祂屬於神,祂受神差遣,從神而來,祂不說自己的話,而是講說神。主說神的話,神就藉著祂的說話彰顯出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二九三至二九四頁。)

第十週(週六)
【經營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

▶  出埃及記的記載…非常強調神的靈的充滿。…帳幕…是神親自設計的,但…帳幕不是神直接建造的。帳幕乃是神的子民建造的;他們被祂所充滿,就是被祂的靈所充滿。  神的靈就是神自己。…神的靈…就是神臨及我們。當祂臨及我們,這位臨及的神就是那靈。(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冊,九八至九九頁。)

第十週(週五)
【經營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

▶  在出埃及三十三章十二至十七節,摩西與神討價還價,要求神的同在與他和百姓同去。神的同在就是祂的道路,是『地圖』,將祂的百姓當行的路指示他們。(參約十四6…,來十一8…。)(聖經恢復本,出三三14註1。)  按豫表,雲表徵那靈;(林前十1~2與1註4…;)照亮的火表徵神的話。(詩一一九105。)因此,神所給即時、活的帶領,乃是藉著靈或話臨到的。雲柱和火柱象徵神自己,因為神是靈也是話。(約四24,一1。)不僅如此,話也是靈。(六63,弗六17。)因此,神、話、靈乃是一,日夜不斷的帶領並引導我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白晝和黑夜並無兩樣,因為火柱所發的光,使黑夜變為白晝。(出十三21註1。)

第十週(週四)
【經營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

▶  〔林前十二章十二節的『基督』,〕指團體的基督,由基督自己作頭,召會作祂的身體,連同所有信徒作肢體所組成的。所有基督的信徒,都與祂有生機的聯結,並都是用祂的生命和元素所構成的,成為祂的身體這個生機體,以彰顯祂。因此,祂不僅是頭,也是身體。就如我們物質的身體雖有許多肢體,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聖經恢復本,林前十二12註2。)  〔在歌羅西二章七節,〕我們需要在其中行事為人的這一位,乃是合併的神。接受基督就是接受身體基督,因為今天的基督是團體的身體。(林前十二12。)我們需要接受這位基督。(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冊,六七二頁。)

第十週(週三)
【經營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

▶  聖經中有美妙的進展。…在創世記一章一節,神是孤單的。神自己當然是豐富、完全、完整的,但祂是一位沒有人可與祂相配的神。我們知道神覺得自己獨居不好,因為祂說,那按著祂的形像所造的人獨居不好。(26,二18。)神一直作『單身漢』並不好,祂渴望得著一位與祂相配的,一個配偶。  有一天,神進到祂所創造的人裏面。神在稱為馬利亞的童女腹中成孕,至終在肉體裏出生。(太一18。)當神成了肉體,祂就成為『神加上…』。因此,祂的名不僅僅是神,更是以馬內利,意思就是『神與我們同在』。(23。)…耶穌是神與我們同在,是『神加上…』。…在四福音裏…我們看見,關於神的啟示已經往前了:從『單身』的神進展到成肉體的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冊,六四四至六四六頁。)

第十週(週二)
【經營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

▶  〔『與主聯合』,〕指信徒藉著信入主,(約三15~16,)與祂有生機的聯結。這聯結可用枝子與葡萄樹的聯結(十五4~5)說明。這不僅是生命的事,也是在生命(神的生命)裏的事。這樣與復活之主的聯結,只能在我們的靈裏。(聖經恢復本,林前六17註1。)  〔『成為一靈』,〕指明是靈的主與我們的靈調和。我們的靈已經由神的靈所重生,(約三6,)這靈現今在我們裏面,(林前六19,)並與我們的靈是一。(羅八16。)(林前六17註2。)

第十週(週一)
【經營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

▶  〔在歌羅西二章七節,〕行事為人就是生活、行動、舉止、為人。我們該在基督裏行事為人,生活行動,使我們能享受祂的豐富,就如以色列人住在美地,享受其上一切豐富的出產。今天的美地就是基督那包羅萬有的靈,(加三14,)祂住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羅八16,)作我們的享受。照著這靈而行,(4,加五16,)乃是新約的中心和關鍵。(聖經恢復本,西二7註3。)  按〔加拉太五章〕上下文,〔十六節〕的靈必是聖靈,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裏,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憑著靈而行,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裏,規律我們的行動。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  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創六3,)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約七39。)因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重生的工作,我們已經接受神分賜的人,就能不憑著肉體,不憑著我們墮落的人而行,乃憑著那靈,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保羅寫加拉太書,不僅在消極一面拯救被岔開的加拉太信徒脫離律法,更在積極一面使他們認識,在信徒的靈裏有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叫他們可以在這靈裏生活行動。(加五16註1。)

第十週(綱目)
【經營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

▶  壹 『你們既然接受了基督,就是主耶穌,…就要在祂裏面行事為人』。  貳 我們要在基督裏行事為人,就是照著並憑著作美地之實際的靈而行,就必須看見那蒙重生有三部分之信徒與終極完成之三一神屬靈交通的關鍵,乃是林前六章十七節—『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參 我們必須看見我們需要在其中行事為人的那一位,乃是在其三個時期豐滿職事裏的基督。  肆 主當前的恢復乃是要在召會生活中恢復身體基督(『那基督』);身體基督就是合併的神;因此,在基督裏行事為人就是在祂這身體基督裏,也就是在合併的神裏行事為人。  伍 我們要據有包羅萬有的基督作美地的實際,並在祂裏面行事為人,就需要看見我們在主裏的生活並在主裏的工作上,主的同在對我們乃是一切;在出埃及三十三章十二至十七節,摩西與神討價還價,要求神的同在與他和神的百姓同去;神回應說,『我的同在必和你同去,我必使你得安息』。  陸 我們要據有包羅萬有的基督作美地的實際,並在祂裏面行事為人,就需要在我們的生活和事奉上有多而徹底的禱告,藉此在祭司職分的實際裏生活並事奉。

第十週(週六)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  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這包括有權利像神。約壹三章二節說,『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這清楚啟示,我們要像神,就是有神的樣式。我們不僅要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也要有神的樣式。有神的樣式乃是莫大的祝福與享受。(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七五至二七六頁。)

第十週(週五)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  神人有分於神的神性,這神聖權利的另一面乃是有分於神兒子的名分。(弗一5,羅八23。)我們能有神的生命、神的性情、神的心思、神的所是、神的形像、和神的榮耀,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子。…正如人的兒子分享他屬人父親的榮耀或威榮;照樣,神的兒子也分享他們神聖之父的榮耀。  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是在已過的永遠,神豫定我們,豫先標出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在時間開始以前,神就有意並定意,要我們有分於祂兒子的名分。(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七四至二七五頁。)

第十週(週四)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  我們作為神人也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形像。…〔林後三章十八節『同樣的形像』〕就是復活並得榮之基督的形像。在神的創造裏,人是在外面按著神的形像被造;但我們所要變化成為的形像,乃是內在的。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就是模成神長子這復活得榮之基督的形像,成為與祂一式一樣。(羅八29。)  變化乃是一種新陳代謝。變化所包含的新陳代謝,可比作我們肉身在喫、消化、並吸收食物之後所發生的事。…我們基督徒乃是神人,我們裏面都有主靈,而主靈正在我們裏面進行一種新陳代謝改變的過程,將我們變化成為基督的形像。新陳代謝的變化為復活得榮之基督的形像,就是有分於神的形像。(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七三頁。)

第十週(週三)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  〔在腓立比二章五節,〕你們裏面要思念的,是指三節的『看』和四節的『看重』。當基督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顯為人的樣子,並且降卑自己(7~8)的時候,祂裏面也有這種思念和心思。要有這樣的心思,我們需要在基督的心腸裏(一8)與祂是一。要經歷基督,我們需要到一個地步,就是在祂內在柔細的感覺和思想裏與祂是一。(聖經恢復本,腓二5註1。)

第十週(週二)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  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生命。約翰三章十五節告訴我們,凡信入主耶穌的人都得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神的生命。我們是人,卻能得著神的生命。我們是按著神的形像,照著神的樣式被造的,只是沒有神的生命。藉著重生,我們蒙神賜恩,得著祂的神聖生命。…祂已經將祂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分賜到我們裏面。…歌羅西三章四節說到『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基督既是神的具體化身,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意思就是神作我們的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七○至二七一頁。)

第十週(週一)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  神話語中高品的真理,…其中一項…就是有分於神的神性這件事。…我要扼要的說到神人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詩歌第三百五十五首…第三節…有一句說,『並且祂你合一。』何等奇妙,我們這些墮落的人竟能與主合一!這樣的思想的確非常高。現在我們需要看見更高的事—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有分於』一辭的意思不只是有分,更是有分而得著享受。這指明我們有所得著,並且我們享受我們所得著的。…我們都需要看見,我們能有分於神的神性,就是有分於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六九至二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