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第五週(週六)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羅馬九章〕所啟示的原則乃是,一切皆在於神的憐憫。使徒〔保羅〕把這原則應用在以色列人身上,叫我們看見一切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的事,都是出於神的憐憫。  熱心與追求並沒有用,不熱心、不追求也沒有用。等太久或不等,跑得太快或者跑得太慢,都沒有用。…一切在於神的憐憫。只有聖靈纔能引領人到正確的地步。你總得有一次看見甚麼是神的憐憫。…不論你是一次的看見,或是經過一段過程的看見,當你摸到這件事,就會摸著一個事實;不是一個感覺,乃是一個事實。這事實就是:一切皆在於神的憐憫。(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一冊,一至二頁。)
最近的文章

第五週(週五)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說到主的恢復,神要向誰施憐憫,就向誰施憐憫。我們在主的恢復裏,並不是因著我們比別人聰明,或是比別人更追求主。我們在這裏,完全是由於神的憐憫。你若思想主怎樣將你帶進主恢復裏的召會生活,你就會為著祂的憐憫敬拜祂。我相信我們這些在主恢復裏的人,乃是照著祂恩典的揀選所剩下的餘數。(羅十一5。)說到福音、生命的職事、以及主恢復裏的召會生活,神都向我們施了憐憫。為著神主宰的憐憫,我們該何等的讚美祂!(羅馬書生命讀經,七二三頁。)

第五週(週四)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我們需要為著神的主宰權柄敬拜祂。我們應當說,『主,為著你的主宰權柄,我敬拜你,因你的主宰權柄反映出你的憐憫。主,我既軟弱又有罪,有時候甚至是悖逆的。但是主,我感謝你,我的心已被軟化,總是願意悔改。主,我感謝你給我這樣一顆柔軟的心。』…如果你知道神的主宰權柄,你會為著祂的憐憫感謝祂。你會看見,連你來參加召會的聚會,也是在神主宰的憐憫之下。想一想,多少人被罪惡的事或世界的事所纏累,但我們渴望在主的同在中聚集一起,聽祂的話語,尋求祂的心意,並實行與祂是一。…讚美神,我們是在祂主宰的憐憫之下。(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二八四至二八五頁。)

第五週(週三)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憐憫是神的屬性中搆得最遠的。憐憫比恩典搆得更遠。神的愛沒有祂的恩典搆得遠,祂的恩典又沒有祂的憐憫搆得遠。我的光景若很好,地位也與你相配,你送我禮物,那是恩典。但我的光景若很可憐,地位也與你懸殊,你送我東西,那是憐憫。我若是你親愛的朋友,到你這裏來,你送我禮物,那是恩典。然而,我若是可憐、不潔的乞丐,無法為自己作甚麼,而你送我禮物,那是憐憫。…恩典只延及相稱的情況。但憐憫搆得更遠,達到可憐且不配得恩典的情況。按我們天然的光景,我們離神太遠,完全不配得祂的恩典。我們只適合接受祂的憐憫。(新約總論第一冊,一一四頁。)

第五週(週二)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我們都必須領悟我們是誰。我們是神的造物,祂是我們的創造者。我們是祂的造物,不該對祂這位創造者說甚麼。…神是窯匠,我們是泥塊。神這位窯匠對泥塊有權柄。祂若願意,祂能作一個貴重的器皿,也能作一個卑賤的器皿。這不在於我們的揀選—這在於祂的主宰。(羅馬書生命讀經,三一三頁。)

第五週(週一)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主宰權柄…是神的一個屬性。祂是主宰一切的。主宰權柄指明神無限的權柄與能力。神的地位也是無限的。我們無法說神的地位有多高。同樣,我們無法測度神的榮耀與尊大。祂是主宰一切者,祂的權柄、能力、和地位沒有限量。(新約總論第一冊,一三三至一三四頁。)

第四週(週六)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喪失魂意思是喪失魂的享受,而得著魂意思是有魂的享受。  關於喪失魂,主並沒有說到受苦。…喪失魂表面上是受苦,實際上卻是真正的喜樂。倘若一位姊妹因饒恕她的丈夫而喪失魂,那麼對她和她的家庭就是一件喜樂的事,結局就是建立起正確的家庭生活。召會建造的原則也相同。喪失我們魂的享受是喜樂,因為結果我們看見召會的建造。如果你樂意實際的喪失你的魂,別人就要被你滋養,並藉著你建造起來。這不是受苦,乃是喜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一一○、一一五頁。)

第四週(週五)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釘十字架是羅馬政府用來處死犯人的方法。無疑的,對於犯人,十字架是一種受苦,因為不是他選擇釘十字架;相反的,犯人是被迫釘十字架。但主耶穌的釘十字架完全不同,祂不是被迫忍受釘死的苦,而是祂自己揀選的。…祂乃是心甘情願的,因為祂的十字架是神的旨意。因此,祂的釘十字架是為著完成神的旨意。…換句話說,基督不像犯人被迫去受死。相反的,祂願意被釘死,藉著死,使祂的生命得以釋放出來而產生召會。  當主在十字架上時,忍受了極大的痛苦。但那痛苦不是強加於祂的,乃是祂甘願接受的。在馬太二十六章三十九節主向父禱告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同時祂也禱告:『願你的旨意成就。』(42。)主是甘願背起十字架,上十字架,而且留在十字架上,直等到神的旨意成就。這是在聖經中第一次題到十字架的意義。(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九七至九八頁。)

第四週(週四)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被得罪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不要隨便的說,『在召會生活中,我被得罪了。長老和別的帶頭弟兄把我得罪了。』雖然別人可能得罪你,但頭一個受害者卻是你。一面來說,我定罪所有得罪人的事;但另一面我必須說,你沒有理由被得罪。我們若不在自己裏面,就不會被得罪。倘若我運用否認己的鑰匙來關鎖己,我就不可能被得罪。…由於己的門敞開,撒但就出來,我們就被得罪了。  不要以為召會錯了,就不再是召會。比方,當你的小孩犯了錯,他還是你的小孩。不管召會是對是錯,仍是召會。在召會中,雖然你會被某事或某人得罪,但不要為自己找任何藉口,否則這將阻撓召會的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八七至八八頁。)

第四週(週三)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因著己是獨立的,所以己是基督身體建造最大的難處。我們不僅要倚靠神,也要倚靠身體,倚靠弟兄姊妹。每當我們向弟兄姊妹獨立,我們就在己裏,在獨立的魂裏。今天對我們而言,向身體獨立就等於向神獨立。這不是道理上的事,乃是經歷上的事。你若核對你的經歷,就會發現當你向弟兄姊妹獨立時,你覺得你向神也是獨立的。  我們若倚靠身體,也就倚靠主。…你之所以沒有主的同在,是因為你與身體隔絕了,因為你與身體上的肢體沒有正確的關係。你要竭力被建造起來,並與身體有對的關係。你若與身體是對的,並且被建造在身體裏,就必定覺得主的同在。(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三冊,二六六至二六七頁。)

第四週(週二)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從整個歷史來看,召會…主要是被己破壞。路德馬丁曾說過,雖然他懼怕羅馬教皇,但他更懼怕在他自己心裏更強的教皇,就是己。…己是魂的具體表現,魂是藉著心思發表出來。因此,己、魂、和心思乃是三而一的。這三者的背後乃是撒但,他操縱己,為要破壞召會生活。我們都需要為自己留意這些話。(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八六頁。)

第四週(週一)
【活在神國的實際裏】

▶  召會如何能實際的被建造呢?在馬太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六節可以找到答案。…若不是基督已經釘十字架並復活,祂就不能建造召會。…二十一節…指出建造召會的路乃是藉著死和復活。主耶穌在山上變了形像,但是這種變化形像是暫時的。藉著死和復活,基督永遠的變了形像。復活是一種變化形像。藉著死和復活,基督進入了變化形像的範圍。召會存在於這種變化形像的範圍內。召會不能存在於天然生命裏或屬肉體的人身上。  二十四節…的『我』意義重大,這個『我』乃是榜樣、道路。再者,這個『我』乃是釘死和復活的『我』。…由於基督的釘死和復活纔有召會的產生。不僅我們被玷污的己必須被否認,連主純潔、無罪的己,也必須被否認。假如主沒有否認己而上十字架,祂就不能復活,也就沒有召會了。我們必須跟從祂,這意思就是我們必須像祂一樣否認己,並且像祂一樣讓己被釘死。沒有這個,召會就不能被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九五、九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