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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週(週六)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基督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這不僅啟示在馬太一章,也啟示在二十八章,在那裏主耶穌說,『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20。)實際上,全本新約就是以馬內利;我們現今就是這偉大以馬內利的一部分,這以馬內利要終極完成於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直到永遠。(以賽亞書生命讀經,六八至六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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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週(週五)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馬太福音這卷書是論到以馬內利—神成為肉體來與我們同在。實際的以馬內利,就是實際的靈。(約十四16~20。)當彼得與其他門徒聽到主在馬太十八章二十節和二十八章二十節的話時,他們可能不知道主要如何與他們同在。…他們可能認為主會繼續在肉身上與他們同在,這會使他們非常快樂。但在約翰十四章,主耶穌說,『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16。)然後在十七至十八節,主指明祂要成為這一位保惠師。(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年第一冊,三七○頁。)

第三週(週四)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以馬內利是有相當經歷的人所稱的名。每當你對耶穌有一些經歷,你就能說祂是神與你同在。耶穌一點不差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這是我們的經歷。神告訴我們,祂的名是耶穌。但我們接受祂並經歷祂時,我們說耶穌是神與我們同在。這是奇妙的。(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八九頁。)

第三週(週三)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我們…可以在耶穌的名裏禱告。(約十四13~14,十五16,十六24。)這並不是說,我們禱告得很長,然後結束於『在耶穌的名裏』這句話。那太形式了。然而,我不反對這個,因為許多時候我也這樣作。不過我要說,在我們的禱告中最好呼求耶穌的名,說,『哦,耶穌!耶穌!我來禱告!』在耶穌的名裏,你會有真實的負擔禱告,並且很容易確信,你的禱告已蒙了垂聽並答應。我們若呼求耶穌的名,就確信我們會得著所祈求的。  主耶穌告訴我們要在祂的名裏禱告以後,繼續說到那靈要來住在我們裏面。(十四13~17。)這指明內住的靈,與我們在主耶穌的名裏禱告很有關係。要在耶穌的名裏禱告,我們需要那靈。我們在那靈裏,就是在耶穌之名的實際裏,而我們乃是在耶穌的名裏禱告。(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八四至八五頁。)

第三週(週二)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耶穌的名超乎萬名之上。(腓二9~10。)沒有一個名像耶穌的名那樣高超,那樣被高舉。無論你恨耶穌或愛祂,無論你為著祂或反對祂,你都領悟耶穌的名是特別的名。…在本篇信息中,我的負擔是要向你們指出,耶穌這被高舉的名要為我們作許多的事。  首先,耶穌的名是給我們信入的。(約一12。)我們都必須信入耶穌的名。…我們傳福音的時候,不但該幫助人禱告,也該幫助人向全宇宙宣告,他們信入耶穌的名。每當罪人來信入主耶穌,他應當宣告:『今天我信入耶穌的名!』這有很大的不同。(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八○頁。)

第三週(週一)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耶穌是神所起的名,而以馬內利是人所稱的名。天使加百列告訴馬利亞,她所懷的孩子要起名叫耶穌。(路一31。)…因此,耶穌是神所起的名。…耶穌這名包括耶和華這名。在希伯來文裏,神這名的意思是大能者,全能神;耶和華這名的意思是我是—我是那我是。(出三14。)動詞『是』在希伯來文裏不僅指現在,也包括過去和未來。因此,耶和華的正確意義是『我是那我是』—昔是、今是、以後永是的一位。…惟有神是永遠者。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祂都是我是。所以,主耶穌能論到自己說,『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約八58。)祂也對猶太人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又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24,28。)我們必須領悟,耶穌是那偉大的我是,並且相信祂是那偉大的我是。(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七七至七八頁。)

第二週(週六)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啟示錄十九章七至九節揭示主耶穌是羔羊作新郎。同樣的,在約翰福音中,基督被陳明為羔羊,也被陳明為新郎。有一日,施浸者約翰宣告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一29。)這一節清楚的啟示,基督來作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後來施浸者約翰也指明,基督是新郎。約翰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祂,因著新郎的聲音就歡喜快樂;所以我這喜樂滿足了。』(三29。)因此在約翰福音,基督被啟示為那來除去罪的羔羊,也被啟示為那來要娶新婦的新郎。…羔羊是為著救贖,新郎是為著婚禮。救贖已藉著基督作為神的羔羊而完成了,而婚禮將在基督作為新郎來迎娶祂的新婦時進行。(新約總論第十四冊,二四三頁。)

第二週(週五)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在馬太九章十四節,約翰的門徒問主耶穌說,『為甚麼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主在祂的回答中啟示自己是新郎。〔15。〕…二十五章一節進一步…啟示,主回來時是新郎,是令人喜悅,且富有吸引的人物。  作為新郎,祂是令人喜悅的人物,給我們享受。有祂同在,無需禁食。有祂同在,不該有任何悲傷;反之,每件事都該令人喜悅。(新約總論第九冊,三八頁。)

第二週(週四)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保羅在他晚期職事裏的經歷,幫助我們對基督作信徒的醫生有正確的認識。保羅在提後四章二十節說,『特羅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使徒為甚麼讓這樣親密的人生病,而沒有為他得醫治禱告?他為甚麼不施行他醫病的恩賜,(徒十九11~12,)治好提摩太的胃病,反倒教導他用自然的方法得醫治?(提前五23。)…聖經沒有記載他為這兩位得醫治禱告,當然他也沒有運用醫病的恩賜。反而,保羅鼓勵提摩太用一點酒,並將特羅非摩留在米利都。保羅用非常屬人的方法照顧他的同工。保羅這樣照顧他們,原因乃是:使徒及其同工們在這段受苦的時期,是在裏面生命的管治之下,不是在外面恩賜的能力之下。前者屬於生命的恩典,後者屬於神奇能力的恩賜。保羅的經歷應當幫助我們看見,基督今天的醫治絕大部分是為著靈和魂。基督是信徒的醫生,是我們靈、魂、偶爾也是體的醫治者。我們若看見這異象,就會信靠祂並經歷祂作我們的醫生。(新約總論第三冊,九七至九八頁。)

第二週(週三)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主在〔馬太九章十三節〕對法利賽人所說的話,指明主耶穌醫治人屬靈的疾病,就是罪的疾病。罪先來到,死亡隨行在後。在罪與死中間有各式各樣的疾病、症候和軟弱。…我們是罪人,徹頭徹尾的病了,因為我們在身體上、屬靈上、道德上、心理上,都生了病。但是耶穌這位赦罪者及醫生,卻能醫治我們一切的疾病。  我們的醫生主耶穌醫治我們,這醫治主要是在我們靈裏並在我們魂裏,而非在身體上。十節的稅吏和罪人,不是身體上有病,乃在屬靈上有病。當主耶穌與他們坐席時,祂乃是在屬靈上醫治他們。照樣,主雖然可能醫治或不醫治我們的身體,但祂總是願意醫治我們靈和魂的各部分。(新約總論第九冊,三七頁。)

第二週(週二)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主利用法利賽人題出問題的機會,非常甜美的啟示祂自己是醫生。…『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纔用得著。』〔太九12。〕主告訴法利賽人,這些稅吏和罪人是病人,主對他們不是審判官,乃是醫生,是醫治者。…審判官的審判是按著公義,醫生的醫治是按著憐憫和恩典。那些被祂作成屬天國度子民的人,乃是患痲瘋、(八2~4、)癱瘓、(5~13,九2~8、)發燒、(八14~15、)鬼附、(16,28~32、)患各樣疾病的、(16、)以及受人藐視的稅吏並罪人。(九9~11。)若是祂作審判官,臨到這些可憐的人,他們就都會被定罪、被棄絕,沒有一個彀資格、被選上並蒙呼召,成為屬天國度的子民。然而祂來盡職是作醫生,醫治、恢復、點活並拯救他們,使他們能重新構成祂屬天的新公民,給祂用以在這敗壞的地上,建立祂屬天的國。…自義的法利賽人,不領會他們需要主作醫生。他們認為自己很強健,因此被自義蒙蔽,不曉得自己是有病的。(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三六八至三六九頁。)

第二週(週一)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  從馬太福音的記載,我們看見所有與基督有關的事,都發生在宗教之外。在那時,猶太教是真正的宗教,是根據神的聖言所建立的。但是,凡與基督有關的事都發生在猶太教之外;換句話說,基督與宗教毫不相干。  馬太一章的記載告訴我們,基督的出生如何是在耶路撒冷以外,遠離聖殿的地方成就的,與聖別的祭司無關。…神乃是差遣祂的使者到被人藐視之地的一個小城—加利利的拿撒勒去。神差祂的使者到一個窮苦人家的女孩,一個童女那裏。實際上,一切與這個女子並她情形有關的事物都在耶路撒冷、聖殿、聖別的祭司體系、以及典型並真正的宗教之外。基督的出生與宗教完全沒有關係,完全是在宗教之外成就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年第二冊,三至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