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傳十五章啟示神行政中的幾個基本原則。第一,十五章的記載給我們看見,早期眾召會中沒有總會。許多基督徒以為耶路撒冷是召會起初的總部,控制並下令給其他眾召會。然而,我們在十五章看見情形並非如此,因為決定不是耶路撒冷召會作的。
十五章所啟示的第二個原則,乃是沒有一處召會可以憑自己作決定。當有幾個人來到安提阿召會,教訓外邦信徒必須按著舊約的律法受割禮時,難處就產生了。這完全違反福音的真理。因著…保羅和巴拿巴無法容忍這種錯誤的教訓,所以他們起了許多『爭執和辯論』。(2。)然而,無論是他們或是安提阿召會,都沒有為這事下定論,因為他們不認為自己有權柄如此行。保羅沒有擅自為王,作最終的決斷或命令別人。(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二六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