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來,『一』是大事,而同心合意是較小的事。我們很容易定義何謂『一』:『一』乃是三一神與祂所有信徒的調和,這『一』就是基督的身體。然而,我們很難定義同心合意。
馬太十八章十九節用了sumphoneo這個希臘字,來指明同心合意。這字的意思是和諧的,一致的,指樂器或人發聲所產生和諧的聲調。至終,信徒中間的同心合意,或內裡感覺的和諧,就像一首樂曲,就像音樂一樣。每一首正式的樂曲都是和諧的。當我們同心合意時,在神眼中,我們對祂成了一首樂曲。我們成了一篇詩章,不僅是文字的,更是有聲音、有曲調的。…行傳一章十四節用另一個希臘字來指同心合意:homothumadon,由homo,意相同,和thumos,意心思、意志、目的(魂、心)組成;指明整個人內裡感覺的和諧。(關於活力排之急切需要的交通,九○至九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