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肉體的目的乃是將神帶進人裡。神是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5,)我們必須看見,神為要進到人裡面,所取的頭一步驟乃是成為肉體。再者,神成為肉體不僅在耶穌裡面,也是在我們裡面。得救就是得著神成為肉體在我們裡面。這是因為成為肉體將神帶進人裡。你得救之前,與神無分無關。但從你信入主耶穌那天起,神就成為肉體在你裡面。這意思是說,神進到你裡面。在人類的歷史中,神從未進到人裡,直到人被造四千年後。祂生到人裡面,為將神帶進人裡。當神藉著重生進到一個人裡,成為肉體就重複一次。
神在已過的永遠裡只是神,但在成為肉體時,祂成為人。祂使自己成為人,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我們已經從神而生,是神的眾子。…既然我們是從神生的,我們就可以說,甚至我們應當說,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我們乃是神。(神在人裡的行動,二五至二六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