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來看聖言所啟示神命定的聚會與事奉之路。首先,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就是信徒的聚會應當總是聯於神新約的經綸。神新約的經綸是要得著一班人作基督的身體,成為經過過程之三一神團體的彰顯。(弗一23,三19。)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是指那位經過許多過程的神。三一神從天降下,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死、復活、以及升天。
我們來到聚會中,需要帶著異象,就是神成為人,在祂的人性生活裡經過了各種試煉,遭受了各樣難處。我們來聚會,應當帶著異象,就是祂已經完成了包羅萬有的死,了結了一切消極的事物。我們來聚會,應當帶著我們已經被了結的異象。…我們來聚會,也應當帶著異象,看見祂現今是在復活裡,並且我們在祂裡面,也與祂一同在復活裡。(二6上。)不僅如此,我們也該與眾聖徒在升天裡一同聚集。(6下。)我們不僅是在諸天之上,也在升天裡。我們必須記住,每當我們來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乃是聯於這一切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