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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實行神聖的義(週三)







按照約翰在〔約壹〕二章二十九節的話,我們若曉得神是義的,『就當知道凡行義的人也都是從祂生的。』實行義不是偶爾、特意的行義,就如某種特殊的行動,乃是習慣的、不經意的實行義,是一種普通的日常生活。(三章七節者同。)這是由我們藉以從公義之神而生,裡面的神聖生命,所產生的自然生活。因此,這是那在祂一切作為、行動上都是公義之神活的彰顯。這不是僅僅外面的行為,乃是裡面生命的顯明;不是僅僅特意的行動,乃是生命從我們所有分於之神聖性情裡的流出。這就是住在主裡面之生活的第一條件。這全是因著神聖的出生,就是『從祂生的』這辭,以及下節『神的兒女』這稱呼(三1)所指明的。(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二五八至二五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