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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尊重基督作頭並活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裡(綱目)







壹 我們需要藉著持定基督為元首,而尊重基督作身體獨一的頭—弗一22~23,西一18,二19
貳 我們需要活在終極完成之靈與是靈之基督那神聖奧祕的範圍裡—加三14,羅八9,林後三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