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藉著成為肉體,成了在地上生活的人。基督成為人所需要的時間,遠比祂創造宇宙所需要的時間長;祂在人性生活裡工作的時間,也遠比祂在成為人裡工作的時間長,就是三十年與九個月之比。主耶穌在祂的人性生活裡工作三十年之久。…按新約的記載,我們沒有看見多少主在那些年間所作的。也許對我們而言,祂似乎只是生活,一點沒有作甚麼工。然而,主耶穌的人性生活就是祂的工作。
就著在人性生活裡的基督,祂的生活和祂的工作並沒有甚麼差別。祂的生活就是祂的工作,祂的工作就是祂的生活。我們可以說,主耶穌活祂的工作,活祂的職事。對祂只有一件事—祂的生活,這就是祂的工作,祂的職事。無論祂作甚麼,無論祂說甚麼,無論祂去那裡,都是祂生活和工作的一部分。祂不斷的生活並工作。為這緣故,我們無法說主耶穌作了多少。祂處處、時時工作,因為祂的工作就是祂的生活,祂的生活就是祂的行動,祂的行動就是祂的工作。對於主耶穌,祂生活的每一面都相同。對祂而言,生活和工作之間沒有區別。(新約總論第三冊,一七六至一七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