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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生命可視為神首要且基本的屬性。雖然『生命』一辭在新約裏用了多次,但『神的生命』一辭只出現一次。以弗所四章十八節是說到神的生命惟一的經文。…神的生命是永遠、非受造的。人受造時沒有得著這生命。在受造後,有受造生命的人被擺在生命樹前,(創二8~9,)以接受那非受造、神的生命。但人墮落到心思的虛妄裏,並在悟性上變為昏暗。人在這種墮落的光景中,無法摸著神的生命,直到人悔改(心思轉向神),並相信主耶穌,以接受神這永遠的生命。(徒十一18,約三16。)
事實上,在全宇宙中,惟有神的生命纔算為生命。約壹五章十二節…指明,除非我們有神的生命,否則我們就沒有生命。在神看來,惟有祂的生命是生命。因此,新約裏題到神的生命,就把它看作惟一的生命。(約一4,十10,十一25,十四6。)(新約總論第一冊,八七至八八頁。)
神聖的生命可視為神首要且基本的屬性。雖然『生命』一辭在新約裏用了多次,但『神的生命』一辭只出現一次。以弗所四章十八節是說到神的生命惟一的經文。…神的生命是永遠、非受造的。人受造時沒有得著這生命。在受造後,有受造生命的人被擺在生命樹前,(創二8~9,)以接受那非受造、神的生命。但人墮落到心思的虛妄裏,並在悟性上變為昏暗。人在這種墮落的光景中,無法摸著神的生命,直到人悔改(心思轉向神),並相信主耶穌,以接受神這永遠的生命。(徒十一18,約三16。)
事實上,在全宇宙中,惟有神的生命纔算為生命。約壹五章十二節…指明,除非我們有神的生命,否則我們就沒有生命。在神看來,惟有祂的生命是生命。因此,新約裏題到神的生命,就把它看作惟一的生命。(約一4,十10,十一25,十四6。)(新約總論第一冊,八七至八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