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週(週二)
【腓立比書中所啟示的認識、經歷、並享受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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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既然已經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他為甚麼仍然尋求要認識祂?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乃是來自啟示。但腓立比三章十節所說的認識基督,不是來自啟示,乃是來自經歷。照我所經歷的,這裏的認識等於經歷。認識祂意即經歷祂,享受祂,有分於祂,並分享祂。以喫東西為例:首先你挑選了幾樣東西,付了錢,然後就要加以烹煮。你喫了烹煮好的食物,就會認識你所買來的食物。照樣,我們也需要付代價來得著基督,並給人看出是在基督裏,不是有出於自己的義,乃是有那是神自己的義,藉我們在信裏而活出來。在這樣的光景裏,我們藉著每次經歷一點基督而認識基督。僅僅聽信息並藉啟示看見基督是不彀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五五六至五五七頁。)
保羅既然已經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他為甚麼仍然尋求要認識祂?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乃是來自啟示。但腓立比三章十節所說的認識基督,不是來自啟示,乃是來自經歷。照我所經歷的,這裏的認識等於經歷。認識祂意即經歷祂,享受祂,有分於祂,並分享祂。以喫東西為例:首先你挑選了幾樣東西,付了錢,然後就要加以烹煮。你喫了烹煮好的食物,就會認識你所買來的食物。照樣,我們也需要付代價來得著基督,並給人看出是在基督裏,不是有出於自己的義,乃是有那是神自己的義,藉我們在信裏而活出來。在這樣的光景裏,我們藉著每次經歷一點基督而認識基督。僅僅聽信息並藉啟示看見基督是不彀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五五六至五五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