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週(週四)
【打美好的仗,跑盡賽程,守住信仰,並愛主的顯現,好得著基督作公義冠冕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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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與神是一,也必須是基督。書拉密女原是鄉村女子;如今她是所羅門的配偶,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已成為與所羅門一樣,為要完成神的經綸。在這四件事—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我們成為與神和基督一樣,但我們無分於神和基督的神格。說我們在神的神格上與祂一樣,是極大的褻瀆,但我們若說,我們無法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與神一樣,這就是不信。聖經一再告訴我們,神要與我們成為一,並使我們與祂成為一。
新約裏一再使用『在基督裏』和『在主裏』這些辭。…在主裏我們凡事都能作。(腓四13。)…祂能使我們在祂的生命、祂的性情、祂的彰顯、和祂的功用上與祂一樣,以完成祂的經綸。(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冊,四四七至四四八頁。)
須與神是一,也必須是基督。書拉密女原是鄉村女子;如今她是所羅門的配偶,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已成為與所羅門一樣,為要完成神的經綸。在這四件事—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我們成為與神和基督一樣,但我們無分於神和基督的神格。說我們在神的神格上與祂一樣,是極大的褻瀆,但我們若說,我們無法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與神一樣,這就是不信。聖經一再告訴我們,神要與我們成為一,並使我們與祂成為一。
新約裏一再使用『在基督裏』和『在主裏』這些辭。…在主裏我們凡事都能作。(腓四13。)…祂能使我們在祂的生命、祂的性情、祂的彰顯、和祂的功用上與祂一樣,以完成祂的經綸。(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冊,四四七至四四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