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週(週三)
【馬太福音五至七章極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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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性質包括靈作神身位的性質,愛作神素質的性質,以及光作神彰顯的性質。既然神在祂的性質上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越在神的分賜之下,就越有祂的靈、愛和光。
因為神是靈也是愛,我們越在祂的分賜之下,我們就越有愛。…新約說神就是愛,這不是說神僅僅有愛,祂也就是愛。藉著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由於這位是愛的神構成的工作,我們就成為愛。…惟有一種愛是真實的,就是那出於神分賜的愛。我們在神的分賜之下,就以真實的愛,就是神自己來反應。(新約總論第一冊,八四至八五頁。)
神的性質包括靈作神身位的性質,愛作神素質的性質,以及光作神彰顯的性質。既然神在祂的性質上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越在神的分賜之下,就越有祂的靈、愛和光。
因為神是靈也是愛,我們越在祂的分賜之下,我們就越有愛。…新約說神就是愛,這不是說神僅僅有愛,祂也就是愛。藉著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由於這位是愛的神構成的工作,我們就成為愛。…惟有一種愛是真實的,就是那出於神分賜的愛。我們在神的分賜之下,就以真實的愛,就是神自己來反應。(新約總論第一冊,八四至八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