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週(週三)
【信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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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因信,得著主的生命,我們的名字就記在主的生命冊上。〔啟三5。〕主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我們得著主這永遠的生命,就永不滅亡。(約十28。)…我們因信得著永遠的生命,就永不滅亡,是沒有條件的。但主在這裏所應許的,名字不至於從生命冊上被塗抹,是以得勝為條件的。所以〔啟示錄三章五節〕…是一個賞賜的問題,不是一個恩賜的問題。因為恩賜是白賜的,賞賜纔是有條件的。既是賞賜,就是在千年國時。以永遠的救恩說,所有蒙恩的人都永不滅亡;以國度的賞賜說,只有得勝的信徒,得在千年國時,有名字享受永生的福分。…〔恩賜〕是白得的,〔賞賜〕是換得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冊,三○四至三○五頁。)
我們一因信,得著主的生命,我們的名字就記在主的生命冊上。〔啟三5。〕主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我們得著主這永遠的生命,就永不滅亡。(約十28。)…我們因信得著永遠的生命,就永不滅亡,是沒有條件的。但主在這裏所應許的,名字不至於從生命冊上被塗抹,是以得勝為條件的。所以〔啟示錄三章五節〕…是一個賞賜的問題,不是一個恩賜的問題。因為恩賜是白賜的,賞賜纔是有條件的。既是賞賜,就是在千年國時。以永遠的救恩說,所有蒙恩的人都永不滅亡;以國度的賞賜說,只有得勝的信徒,得在千年國時,有名字享受永生的福分。…〔恩賜〕是白得的,〔賞賜〕是換得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冊,三○四至三○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