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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作『總括』之段落的工作(二)在一個新人的實際裡建立眾召會,並照神命定之路實行召會生活(綱目)







壹 我們必須在一個新人的實際裡建立眾召會—西三10~11,弗二14~15,四22~24
貳 我們必須將眾召會帶進神所命定實行召會生活的路,使眾聖徒都盡功用,作神福音的祭司—羅十五16,啟一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