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看見覆庇他的雲被不斷閃爍的火遮蓋,這也…符合我們屬靈〔的〕經歷…。暴風從主颳來,主覆庇的同在停留,我們就覺得我們裏面有個東西在照耀、搜尋並焚燒。在這樣的照耀、光照、搜尋並焚燒之下,我們也許領悟自己在某些事上錯了。
以西結所看見的火,表徵神焚燒、聖別的能力。凡與神聖別的性情、性質不合的,都必須燒去。只有合於祂的聖別的,纔經得起祂聖別的火。這能由我們屬靈的經歷證實。聖靈來了,就要為罪,為義,為審判,使人知罪自責。(約十六8。)每當聖靈來摸我們,並使我們認罪禱告的時候,我們會覺得需要被聖別,將一切的敗壞除去。我們會領悟,任何與神的聖別不合的事物,都必須燒去。…神眷顧人的時候,祂聖別的火就來燒燬人裏面消極的事物。這焚燒的火也使我們蒙光照。聖靈的火越在我們裏面焚燒,我們就越被煉淨、蒙光照。(以西結書生命讀經,三九至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