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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為新約並為信徒罪得赦免流出祂的血,這是祂在祂的死裏工作的一部分。
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主的血乃是神的公義所要求的,為使我們的罪得赦免。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沒有赦罪,就無法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約無法成立。但基督的血已經流出,使罪得赦;新約也憑祂的血得以成立。主耶穌的血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救贖,使我們一切的罪都得赦免。祂的血救贖我們,從墮落的光景回到神面前,並回到神完滿的福分裏。主的血既滿足了神的公義,就立了新約。在這新約中,神賜給我們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屬靈、屬天、神聖的福分。(新約總論第三冊,二六二至二六三頁。)
基督為新約並為信徒罪得赦免流出祂的血,這是祂在祂的死裏工作的一部分。
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主的血乃是神的公義所要求的,為使我們的罪得赦免。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沒有赦罪,就無法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約無法成立。但基督的血已經流出,使罪得赦;新約也憑祂的血得以成立。主耶穌的血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救贖,使我們一切的罪都得赦免。祂的血救贖我們,從墮落的光景回到神面前,並回到神完滿的福分裏。主的血既滿足了神的公義,就立了新約。在這新約中,神賜給我們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屬靈、屬天、神聖的福分。(新約總論第三冊,二六二至二六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