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週(週四)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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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與父同在的辯護者。(約壹二1。)這意思是說,祂是我們的律師,祂合法的處理我們的案件。撒但—神的仇敵,也是我們狡猾的仇敵,卻是非常狡詐的合法。聖經告訴我們,他晝夜在神面前控告我們。(啟十二10。)…他會說,『神,你是公義的。看看你所愛的兒女,他們沒有一個是義的。你是那樣聖別;但是看看你的兒女,每一個都是污穢的。』這種控告多少是合法的。但父神會說,『撒但,看看那義者耶穌基督,我的兒女有位好律師。』於是我們的律師耶穌基督會轉向撒但說,『撒但,你豈沒有看見我的血麼?撒但,住口罷!你甚麼也不要說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三一三至三一四頁。)
基督是與父同在的辯護者。(約壹二1。)這意思是說,祂是我們的律師,祂合法的處理我們的案件。撒但—神的仇敵,也是我們狡猾的仇敵,卻是非常狡詐的合法。聖經告訴我們,他晝夜在神面前控告我們。(啟十二10。)…他會說,『神,你是公義的。看看你所愛的兒女,他們沒有一個是義的。你是那樣聖別;但是看看你的兒女,每一個都是污穢的。』這種控告多少是合法的。但父神會說,『撒但,看看那義者耶穌基督,我的兒女有位好律師。』於是我們的律師耶穌基督會轉向撒但說,『撒但,你豈沒有看見我的血麼?撒但,住口罷!你甚麼也不要說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三一三至三一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