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週(週一)
【話語的職事與為著神的經綸之神的分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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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靈』…這辭在全本聖經裏只用過一次。羅馬書直到八章二節纔啟示『生命之靈』這辭。然而,在八章以前,的確有好幾次說到神聖、永遠、非受造的生命。生命這辭在羅馬書裏首次出現在一章十七節;這節說,義人必本於信得生(生命)並活著。這裏義人本於信所得的生命,是指神聖的生命。生命這辭在羅馬書裏第二次出現在二章七節,那裏告訴我們:『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的,就以永遠的生命報應他們。』我們若不斷尋求神,祂就會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五章十節說,我們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五章十七節告訴我們,我們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以後,就要在生命中作王。五章十八節題起稱義得生命;五章二十一節說,恩典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六章四節告訴我們,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永遠的生命是聖別的結局,並且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遠的生命。因此,羅馬書前六章多次說到神聖的生命。生命是神救恩的目標。神救贖了我們,稱義了我們,並使我們與祂和好了,使我們有分於這生命。一旦我們接受這生命,我們就應當在生命裏得救,在生命中作王,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並在生命裏被聖別。(羅馬書生命讀經,一九八至一九九頁。)
『生命之靈』…這辭在全本聖經裏只用過一次。羅馬書直到八章二節纔啟示『生命之靈』這辭。然而,在八章以前,的確有好幾次說到神聖、永遠、非受造的生命。生命這辭在羅馬書裏首次出現在一章十七節;這節說,義人必本於信得生(生命)並活著。這裏義人本於信所得的生命,是指神聖的生命。生命這辭在羅馬書裏第二次出現在二章七節,那裏告訴我們:『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的,就以永遠的生命報應他們。』我們若不斷尋求神,祂就會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五章十節說,我們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五章十七節告訴我們,我們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以後,就要在生命中作王。五章十八節題起稱義得生命;五章二十一節說,恩典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六章四節告訴我們,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永遠的生命是聖別的結局,並且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遠的生命。因此,羅馬書前六章多次說到神聖的生命。生命是神救恩的目標。神救贖了我們,稱義了我們,並使我們與祂和好了,使我們有分於這生命。一旦我們接受這生命,我們就應當在生命裏得救,在生命中作王,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並在生命裏被聖別。(羅馬書生命讀經,一九八至一九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