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經綸與人天然的觀念,二者之間有很大的不同。我們的觀念是我們得救以後,該定意改良自己的行為。可能許多真基督徒都曾這樣定意。照著我們的觀念,我們需要改良自己。我們知道自己的軟弱,就求神幫助我們。然而,神不答應這樣的禱告。我們越禱告,求祂幫助我們改良,祂就越不作。反之,我們的行為也許更壞。這原因乃是,從神接受幫助以改良我們行為的觀念,違背神的經綸。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並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以活祂。這不是要有改良的屬人性格,乃是要活神。照著神的經綸,祂的心意是要將祂的元素、祂的本質、和祂性情的成分,分賜到我們的所是裡,使我們活祂。
我們可用其他的辭描述神渴望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神要澆灌我們,餧養我們,復甦我們,並滋養我們。這些辭指明,神要作我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食物、飲料和空氣。祂是我們的食物滋養我們;是我們的飲料解我們的乾渴;是我們的空氣使我們復甦;又是我們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豐富。這神聖的一位用祂的元素注入我們裡面,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一樣。(腓立比書生命讀經,三八四至三八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