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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週 被神活話的真理構成,成為基督的見證,使基督得著彰顯(週一)







按聖經看,見證的意義,就是把神說出來,表明出來,彰顯出來。…無論是一些話語,或是一件事物,或是一個人或一班人,凡是能把神說出來的,表明出來的,彰顯出來的,都是神的見證。
神吩咐摩西,把律法放在約櫃裡,原文是把見證放在約櫃裡。〔出二五16,21,四十20。〕這給我們看見,在神看祂的律法就是見證,所以祂就稱律法作見證。…因為律法是見證,所以那兩塊寫著律法的版,也就稱作見證的版。〔三一18。〕…約櫃裡頭有神的律法;那個律法既是見證,所以這個櫃也就稱作見證的櫃。〔四十21。〕
為甚麼律法是神的見證呢?因為律法乃是說出神的屬性,說明神是怎樣的一位神,所以律法對於神就是見證。你讀讀十條誡命的律法,就能讀出來,那一位立這律法的神,是何等的聖別,何等的光明,何等的仁慈,也是何等的公義。那十條的誡命,能給你看見神的屬性,能給你認識神的性情。那些律法既是這樣把神說明了,把神所是的情形啟示出來了,所以那些律法對於神就是見證。(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三九至四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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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週 基督的擴增是為著召會的擴增,這乃是藉著按照擴增的律供應生命給人(週三)

   我們將自己再次奉獻,並與主徹底辦過交涉之後,就能在祂面前拿起負擔。…我們也許拿起負擔在聚會中服事招待,但招待這事本身並不是我們的負擔。相反的,我們的負擔是藉著招待而顧到人。這樣拿起負擔會有很大的不同。…每當我們作招待時,我們都會將生命供應給人;會有一道生命的流從我們流到別人的靈裏。聖靈總是尊重這樣的服事。  主甚至需要少年人。我盼望年紀較大的青少年能拿起負擔,照顧那些還在初中的青少年。…如果有些青少年這麼作,他們會有主的同在,並且會看到祝福。  年長的姊妹們可以拿起負擔去照顧年長的聖徒。沒有人能指派我們這樣來服事。我們都必須到主面前,就是到身體的頭面前,徹底的與祂辦交涉,…我們都必須拿起負擔照顧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二冊,七一二至七一四頁。)

第二週 約翰福音所描繪基督的擴增(週四)

   約翰福音啟示,主來分賜生命給我們,使祂能為自己得著擴增。在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主告訴我們,祂是那一粒麥子,要落在地裏死了,成為許多子粒。祂原先是那一粒麥子,但藉著死與復活,成為許多子粒,就是眾信徒作基督的擴增,也就是那一粒麥子的繁增。我們這許多子粒,與原初的一粒麥子基督完全一樣。在我們天然的生命裏,我們是亞當的擴增和繁殖;但我們是蒙了重生的人,有基督的生命,並且因著這神聖的生命,我們乃是基督的擴增與繁殖。在天然的範圍裏,我們屬於亞當;但在屬靈的範圍裏,我們屬於基督。(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冊,四七○至四七一頁。)

第四週(週四)
【為著神的經綸,在神的行政下過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

▶  基督在木頭上受死,乃是作我們的救贖主,(彼前二24,)現今祂在復活的生命裏,在我們裏面乃是作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因此祂能指引我們,並以生命供應我們,使我們照著祂受苦的榜樣跟隨祂的腳蹤行。(21。)照著彼前二章二十五節,基督是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我們的魂是我們內裏的所是—真人位。主是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藉著顧到我們裏面各部分的益處,並監督我們真人位的光景,而照其需要牧養我們。(彼得前書生命讀經,二二七頁。)  在〔詩篇二十三篇〕基督牧養的第二階段,祂使我們的魂甦醒(復興並變化—羅十二2,弗四23),並引導我們(照著靈)走義路(以滿足義的要求—羅八4)。我們要成為義的,就是照著神公義嚴格的要求,在神面前與人事物都是對的,就需要魂得著復興並變化,好使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是正確、平衡的。(聖經恢復本,詩二三3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