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神完全的救恩是基於祂的公義,完成於祂的生命—羅十3,三21~28,五10,17~18,21,一16~17:
貳 基督蒙耶和華所召,作眾民的約—賽四二6下,四九8下,來七22:
參 基督蒙耶和華所召,作外邦人的光—賽四二6下~7,太四13~16:
肆 基督作耶和華的僕人服事神的子民,乃是作神選民的約和光,叫祂成為神完全的救恩,直到地極—賽四九6,8下~9上,四二5~7:
伍 新耶路撒冷乃是神完全救恩的具體表現,而神完全的救恩乃是以神的義作基礎,並以神的生命作完成所組成:
陸 為要使祂所揀選的人得著基督作約和光,創造天地的神、將氣息賜給人的那一位,也將靈賜給他們,使他們能享受祂這位是靈的三一神,作他們的產業和生命—賽四二5,創二7,亞十二1,約四24上。
柒 接受並享受神完全救恩的路,就是藉著呼求主的名,操練我們的靈,照著我們的靈而活,並住留在我們的靈裡,基督就是與這靈同在—羅八4,十12~13,詩一一六13,提後四22。
捌 神完全的救恩乃是滿了泉的;我們需要學習,藉著呼求主的名,從這些泉取水—賽十二2~6,五五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