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在詩人的手中,是可愛的;但是到了熱中猶太教者的手中,就變成消極的東西了。根據馬太十五章八節,熱中猶太教者並沒有心為著神。根據加拉太六章十二至十三節,他們在律法的字句上,墨守成規,拘泥於教條。他們與愛神、有心為著神的詩人之間,是何等的不同!因著詩人對神有活而豐富的經歷,他們就不像熱中猶太教者那麼墨守成規,拘泥於教條。
大數的掃羅得救以前,為律法大發熱心。(腓三5~6。)身為熱中猶太教者,他甚至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提前一13。)當他還是熱中猶太教的掃羅時,他並不是真愛神;反之,他乃是照著宗教的傳統,為律法大發熱心。因這緣故,掃羅悔改歸向基督時,就棄絕了律法。所以保羅貶低熱中猶太教者所誤用的律法。(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七○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