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救恩裏,基督不僅是我們客觀的救主;祂也是我們主觀的生命。在歌羅西三章四節,保羅說到『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的生命』一辭有力的指明,我們需要在日常生活中經歷基督。基督(不是我們的己,我們的魂)該是我們的生命。
〔羅馬五章十節〕說到基督和好的死,以及基督拯救的生命。和好包括救贖與稱義。基督為著救贖我們,在十字架上受死。藉著救贖,我們已得神稱義,並與祂和好。如今我們與神之間已沒有間隔。然而,我們仍有好些主觀的難處。為這緣故,甚至我們與神和好以後,仍需要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新約總論第二冊,一○三至一○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