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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審判在按著祂的主宰所安排的環境裏得以施行。…在彼前五章六節,『神大能的手』指神執行祂行政的手,特別見於祂的審判中。
神的手拯救我們時是大能的。但我們在祂的審判中更多看見祂手的大能。假定某位弟兄得救很久以後,繼續享受屬世的娛樂;他雖然真正得救了,卻仍然愛世界。但有一天他遭遇車禍,那是神大能的手所安排的車禍,使他比以前更深的尋求主。這是神的手運用在審判中的例證。
照著彼得在六至八節的話,我們需要作三件與經歷神大能的手有關的事。第一,我們該謙卑自己,服在神大能的手下。第二,我們該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祂。第三,我們需要謹守、儆醒。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都在神大能的手下。我們不需要擔憂或憂慮;只該謙卑自己,服在神大能的手下,不該反抗。然後,我們該將一切使我們憂慮的難處卸給主。隨著這個,我們該謹守、儆醒。(彼得前書生命讀經,三六八至三六九頁。)
神的審判在按著祂的主宰所安排的環境裏得以施行。…在彼前五章六節,『神大能的手』指神執行祂行政的手,特別見於祂的審判中。
神的手拯救我們時是大能的。但我們在祂的審判中更多看見祂手的大能。假定某位弟兄得救很久以後,繼續享受屬世的娛樂;他雖然真正得救了,卻仍然愛世界。但有一天他遭遇車禍,那是神大能的手所安排的車禍,使他比以前更深的尋求主。這是神的手運用在審判中的例證。
照著彼得在六至八節的話,我們需要作三件與經歷神大能的手有關的事。第一,我們該謙卑自己,服在神大能的手下。第二,我們該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祂。第三,我們需要謹守、儆醒。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都在神大能的手下。我們不需要擔憂或憂慮;只該謙卑自己,服在神大能的手下,不該反抗。然後,我們該將一切使我們憂慮的難處卸給主。隨著這個,我們該謹守、儆醒。(彼得前書生命讀經,三六八至三六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