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這包括有權利像神。約壹三章二節說,『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這清楚啟示,我們要像神,就是有神的樣式。我們不僅要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也要有神的樣式。有神的樣式乃是莫大的祝福與享受。(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七五至二七六頁。)
進度:
2025年9月25至27日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馬太福音五至七章極重要的方面』
第二週 哀慟者之福,溫柔者之福,以及稱為神兒子的製造和平者之福
※ 此進度更新以台北市召會共同追求進度為主,相關連結可參考:
台北市召會共同追求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