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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週(週一)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神話語中高品的真理,…其中一項…就是有分於神的神性這件事。…我要扼要的說到神人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詩歌第三百五十五首…第三節…有一句說,『並且祂你合一。』何等奇妙,我們這些墮落的人竟能與主合一!這樣的思想的確非常高。現在我們需要看見更高的事—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有分於』一辭的意思不只是有分,更是有分而得著享受。這指明我們有所得著,並且我們享受我們所得著的。…我們都需要看見,我們能有分於神的神性,就是有分於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六九至二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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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