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週(週二)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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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生命。約翰三章十五節告訴我們,凡信入主耶穌的人都得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神的生命。我們是人,卻能得著神的生命。我們是按著神的形像,照著神的樣式被造的,只是沒有神的生命。藉著重生,我們蒙神賜恩,得著祂的神聖生命。…祂已經將祂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分賜到我們裏面。…歌羅西三章四節說到『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基督既是神的具體化身,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意思就是神作我們的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七○至二七一頁。)
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生命。約翰三章十五節告訴我們,凡信入主耶穌的人都得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神的生命。我們是人,卻能得著神的生命。我們是按著神的形像,照著神的樣式被造的,只是沒有神的生命。藉著重生,我們蒙神賜恩,得著祂的神聖生命。…祂已經將祂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分賜到我們裏面。…歌羅西三章四節說到『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基督既是神的具體化身,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意思就是神作我們的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冊,二七○至二七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