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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信仰裏的經綸】
第三週(週四)



 〔馬可十一章二十四節〕的應許非常包羅。這是聖經中最大的經節之一。約翰三章十六節有『一切…的』,指所有人;這裏有『凡…的』,指所有事。約翰福音說,『一切信入祂的…得永遠的生命;』這裏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就必得著。』所以這是非常包羅的經節;『凡』包括一切事。但這節有一個條件:我們必須相信。我們若沒有信心,就得不著所祈求的。這一節不僅告訴我們信心的必需,也告訴我們信心的性質。(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二十六冊,一○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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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