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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信仰裏的經綸】
第二週(週一)



 希伯來十一章一節講到信心的緊要。全本聖經只有這一節,講到信心的定義。…『質實』這個辭…意即有一種的本能,能把一件東西顯為實在。比方這裏有燈的形狀、牆的顏色、風琴的聲音,這些形狀、顏色、聲音,我們有甚麼方法把它顯為實在呢?…物體的形狀,有方的、有圓的、有平面的、有三角的、有曲線的,必須用手摸,或者用眼看,纔能知道它的實在。所以,東西的存在是一件事,把東西的存在質實出來,又是一件事。世界上有許多的東西,都需要有一種本能來質實它的實在。信心也是這樣。(得勝的生命,一三五至一三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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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