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神在信仰裏的經綸】
第六週(週一)



 按照羅馬十章十七節,信來自聽見話。因此,信的源頭乃是話,但我們必須認識這一點的結晶。話有三方面:首先有神寫出來的話—聖經;(約十35;)然後有神活的話—基督;(一1;)最後有神應用的話—那靈。(弗六17,約六63。)
 聖經是寫出來的話,基督是活的話。然而,若沒有那靈,活的話就不能應用在我們身上。藉著那靈,活的話成了應用的話。神只有一種話。首先祂說話,而祂所說的寫在一本書上,那就是聖經。只有一本書是神的話。(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冊,三五一至三五二頁。)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第一週(週一)
【認識、經歷、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弗一9~11,三9~11。)…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們有神、人、創造主、受造之物、救贖主、救贖、神聖的生命、人的生命、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拯救我們不下地獄、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作為基督裏的信徒,我們領會神愛我們、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就如平安和喜樂。然而,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力量、亮光、引導、健康、知識、智慧和一切。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我們作為器皿,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一○一至一○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