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信仰裏的經綸】
第六週(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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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羅馬十章十七節,信來自聽見話。因此,信的源頭乃是話,但我們必須認識這一點的結晶。話有三方面:首先有神寫出來的話—聖經;(約十35;)然後有神活的話—基督;(一1;)最後有神應用的話—那靈。(弗六17,約六63。)
聖經是寫出來的話,基督是活的話。然而,若沒有那靈,活的話就不能應用在我們身上。藉著那靈,活的話成了應用的話。神只有一種話。首先祂說話,而祂所說的寫在一本書上,那就是聖經。只有一本書是神的話。(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冊,三五一至三五二頁。)
按照羅馬十章十七節,信來自聽見話。因此,信的源頭乃是話,但我們必須認識這一點的結晶。話有三方面:首先有神寫出來的話—聖經;(約十35;)然後有神活的話—基督;(一1;)最後有神應用的話—那靈。(弗六17,約六63。)
聖經是寫出來的話,基督是活的話。然而,若沒有那靈,活的話就不能應用在我們身上。藉著那靈,活的話成了應用的話。神只有一種話。首先祂說話,而祂所說的寫在一本書上,那就是聖經。只有一本書是神的話。(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一冊,三五一至三五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