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美在神面前的性質…乃是一個祭,一個犧牲。〔來十三5。〕換句話說,讚美乃是從艱苦困難中出來的。…甚麼叫作祭?祭就是犧牲。…本來這一隻牛、這一隻羊是你的,今天你拿去獻祭,你就犧牲了這一隻牛,犧牲了這一隻羊。獻祭不是有所得,獻祭乃是有所失。聖徒獻上讚美的時候,就是損失了東西來將一個祭獻上給神。…神要祂的兒女自己有所損失,而來讚美祂。不是有所得的時候纔來讚美。有所得的時候的讚美,雖是讚美,卻不是祭。祭的原則乃是根據於損失。…神要我們雖然受損失,仍然能讚美,那就是祭了。(初信造就上冊,二九三至二九四頁。)
我們將自己再次奉獻,並與主徹底辦過交涉之後,就能在祂面前拿起負擔。…我們也許拿起負擔在聚會中服事招待,但招待這事本身並不是我們的負擔。相反的,我們的負擔是藉著招待而顧到人。這樣拿起負擔會有很大的不同。…每當我們作招待時,我們都會將生命供應給人;會有一道生命的流從我們流到別人的靈裏。聖靈總是尊重這樣的服事。 主甚至需要少年人。我盼望年紀較大的青少年能拿起負擔,照顧那些還在初中的青少年。…如果有些青少年這麼作,他們會有主的同在,並且會看到祝福。 年長的姊妹們可以拿起負擔去照顧年長的聖徒。沒有人能指派我們這樣來服事。我們都必須到主面前,就是到身體的頭面前,徹底的與祂辦交涉,…我們都必須拿起負擔照顧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二冊,七一二至七一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