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受膏的王是在祂的人性裏,站在人的立場上禁食。〔太四1~11。〕另一面祂也是神的兒子,就如父神在祂受浸時所宣告的。祂要為著諸天的國完成祂的職事,就必須以人的身分擊敗神的仇敵,就是魔鬼,撒但。祂必須以人的身分來作這件事。因此,祂站在人的地位上,面對神的仇敵。魔鬼知道這事,就來試誘祂,要祂離開人的地位,自居神兒子的地位。四十天以前,父神從天上宣告祂是父的愛子。那狡猾的試誘者,就以父神的宣告作根據試誘祂。如果祂在仇敵面前,自居神兒子的地位,祂就會失去擊敗仇敵的立場。(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一五七頁。)
我們將自己再次奉獻,並與主徹底辦過交涉之後,就能在祂面前拿起負擔。…我們也許拿起負擔在聚會中服事招待,但招待這事本身並不是我們的負擔。相反的,我們的負擔是藉著招待而顧到人。這樣拿起負擔會有很大的不同。…每當我們作招待時,我們都會將生命供應給人;會有一道生命的流從我們流到別人的靈裏。聖靈總是尊重這樣的服事。 主甚至需要少年人。我盼望年紀較大的青少年能拿起負擔,照顧那些還在初中的青少年。…如果有些青少年這麼作,他們會有主的同在,並且會看到祝福。 年長的姊妹們可以拿起負擔去照顧年長的聖徒。沒有人能指派我們這樣來服事。我們都必須到主面前,就是到身體的頭面前,徹底的與祂辦交涉,…我們都必須拿起負擔照顧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四年第二冊,七一二至七一四頁。)